买了电动汽车小区却不让安充电桩?

2019-11-15 06: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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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15日讯 11月14日,《问政山东》第36期直播,省能源局接受现场问政,节目反映了市民购买新能源汽车后,小区物业不同意安装充电桩的问题。省能源局局长栾健表示,针对物业不配合问题的意见已经制定完毕,省政府批复之后,将马上可以颁布实施。

  自家车位安装充电桩物业却不同意

  淄博市民赵先生今年3月份购买了一辆纯电动的新能源汽车,为了充电方便,他打算在自家车位上安装一个充电桩,但直到现在充电桩也没能安上。“小区的物业不让安装,说存在安全隐患。”赵先生说。

  无法在自家车位上安装充电桩,赵先生就只能在外面四处找地方充电,“现在不方便是一回事,而且经济上也负担很重。要在家里自己充电的话,一度电是5毛多钱,但在外头充电一度电就要一块多。”

  山东省《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中要求,对于个人在专有部位合规安装充电设施,物业服务企业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对有固定停车位的用户优先在停车位配建充电设施。

  然而不少物业持反对态度。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家住滨州的杨女士同样遇到了类似的情况。因为无法充电,她多次去找物业协商,然而物业人员却称,当时规划时没有规划这一块,所有的线都是从地下走的,如果安充电桩会导致线路错乱。

  申请安装充电设施的程序有哪些步骤?如果物业不同意,还有其他办法吗?记者来到国家电网滨州中心供电营业厅,工作人员说,申请安装充电桩需要提供身份证、房产证明里的车位证明,还有物业出具的同意证明,如果物业不同意就没法安装。

  解决物业不配合问题意见待实施

  电动车充电桩配建难,症结究竟如何破解?栾健分析,客观讲造成我省充电桩进小区难的局面有两个原因,首先充电桩进小区确实要面临着一些问题,如安全的责任划分、小区的配套线路改造,以及一些老旧小区的改造空间等。“但主要原因还在于作为山东省充电桩规划的主管部门,我们在顶层设计上是滞后了。”

  栾健介绍,充电桩如果从合格产品的生产到整个的标准化制定,以及规范的安装和使用全过程都规范操作的话,是不存在任何安全隐患的。“现在进小区的充电桩的设计标准是3千瓦,功率就相当于家庭安装一个大型空调,这个功率,安全总体上是有保障的。”

  针对物业不配合的问题,栾健说,省能源局在5月份接到问题反映后,也组织专门力量到福建、广东进行考察学习,回来之后又广泛征求了各个阶层,包括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意见,现在整个意见已经制定完毕,也已经履行完程序,准备报批省政府,一旦省政府批复之后,马上可以颁布实施。

  2022年全省建设10万个充电桩

  对有些新能源车主来说,遇到的麻烦事不仅是无法安装充电桩,跑高速充电不方便也让他们很头疼。根据山东《加快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2016年完成京沪、京台、青银、青兰等既有高速公路的城际快充网络建设,那么高速服务区实际情况和现状怎么样呢?

  记者驱车从济南出发,沿G20青银高速向东行驶20多公里,到达济南东服务区,然而济南东服务区工作人员说,新建的服务区都没有安装充电设施,配套建设还没有跟上。记者继续走访发现,G2京沪高速济阳南服务区、G20青银高速邹平西服务区、G20青银高速淄博服务区同样没有配备电动汽车充电桩。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完成省内所有高速公路和国省道快充网络建设,形成覆盖全省所有城市,以高速公路为主轴线、以国省道为支撑网架的城际充电服务走廊。”时间紧,任务重,面对这样的现状,如何按时按期完成计划?

  栾健表示,关于建设的速度和数量问题,最近有一个新变化。原先山东省十三五新能源发展规划里,省政府要求山东省充电桩建设数量是35万个。随着电动汽车的发展和社会需求,从2018年9月份开始,省政府在编制新一轮发展规划时,对数量指标进行调整,到2022年调整为建设10万个。虽然完成计划的时间推后了,但是并没有松懈,还在加速推进。(据山东商报)

责任编辑:王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