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印发《关于鼓励实施堂食分餐制的通知》

2020-05-14 09:20:00 来源:菏泽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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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4日讯 近日,菏泽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鼓励实施堂食分餐制的通知》,指导餐饮企业有序复工经营,鼓励推行堂食分餐制,积极倡导公众改变餐饮习惯,广泛参与文明餐饮实践,做到疫情防控、秩序恢复、经济发展、文明实践统筹兼顾。

  《通知》明确了实施堂食分餐制的基本要求,依据不同就餐特点分别推行“分餐位上”“分餐公勺”“分餐自取”三种分餐模式。“分餐位上”模式主要指菜品加工完成后由厨师或服务人员在备餐间(或分餐台)按就餐人数将菜品分成相应份,实现用餐过程用餐者不交叉、无混淆;“分餐公勺”模式为在餐桌上摆放与顾客餐具显著不同的公筷、公勺等分餐工具,引导消费者在取餐时使用分餐工具取餐;“分餐自取”模式即消费者点餐后自取,并在店内相对独立的环境下完成用餐。

  除积极倡导餐饮单位结合各自实际推行堂食分餐新风尚外,市市场监管局还在疫情期间加强指导、督导餐饮服务行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与防疫相关要求。鼓励餐饮单位自主复工营业,严格就餐人员排查登记制度,明确餐饮企业法人(负责人)承担食品安全与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指导做好从业人员管理和经营场所的卫生防疫工作,对设备设施及餐具实行严格消杀,完善防控措施,加强原料管理,调整设施布局、规范服务流程,确保广大消费者放心安全就餐,加快餐饮行业快速回温。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