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收藏品为名骗取现金四十余万元,济南平阴县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六名被告人均已获刑

2020-11-05 15:58: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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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5日讯(记者 管晓慧 见习记者 刘芳良 通讯员 刘杨 付崇瑞)“被告人陈某梅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2020年10月28日上午,随着被告人陈某梅被依法判决,至此,包括陈某梅在内六人组成的诈骗团伙的全部成员均已获刑。

  案情回顾

  2017年,被告人李某吉、李某付、马某吉、陈某东、孙某峰、陈某梅等人组成固定诈骗团伙,通过拨打电话,冒充收藏公司经理及员工,以高价回收收藏者手中的收藏品为诱饵,提出同时需要搭配某种收藏者没有的藏品要求其购买,并以交专家鉴定费、物流保价费、过户费等费用的方式实施诈骗。先由马某吉、李某付在网上购买收藏者相关信息后提供给陈某梅及陈某东、孙某峰,由陈某梅化名陈超,陈某东化名陈利、周宏运;孙某峰化名孙鹏、孙亮,冒充“北京天下中金收藏公司”的工作人员拨打电话,并将有出售收藏品意向的收藏者信息提供给李某吉,由李某吉化名“张万福”冒充买家,谎称要高价购买收藏者手中的藏品但同时需要搭配某种藏品,此时再由李某付化名“贺天翔”、“李晓飞”冒充“北京天下中金收藏公司”经理联系到收藏者,谎称可以买到“张万福”想要的藏品,许诺与收藏者合作卖给“张万福”然后平分差价,并以专家鉴定费、物流保价费、过户费等名义要求对方缴纳各种费用,汇入事先在北京邮币收藏品市场经营者处获取的用于日常交易的银行账户,对北京邮币收藏品市场经营者则谎称汇入的钱是用于购买邮币、纪念币,让该经营者将邮币、纪念币邮寄到李某吉等人指定的收货地址,由马某吉收取后团伙分赃。自2017年5月份至2018年3月份,上列人员用上述方式共骗取被害人现金445000元。

  检察机关指控

  被告人李某吉、李某付、马某吉、陈某东、孙某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院审理

  六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判处被告人李某吉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李某付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马某吉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判处被告人孙某峰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东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八万元。判处被告人陈某梅,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检察官提醒

  在此,济南平阴县检察院检察官于秀兰、助理检察官崔秀娟提醒广大藏友,对收藏公司作出的收取“专家鉴定费”、“物流保价费”、“过户费”等要求,一定要保持警惕,不要轻易相信,如有藏品拍卖需求,建议去拍卖行业协会官方网站挑选正规的拍卖行进行委托,而正规拍卖行对藏品的鉴定和估价一般不会有太大出入。如果拍卖公司提供相关臧品报关手续等凭证,务必到开票机构核实真伪,防止受骗,一旦受骗,应及时报案。

责任编辑:曲成果
新闻关键词:诈骗罪判刑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