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4家电梯公司未按要求维护保养,最高被罚31754元

2020-11-05 16:0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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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1月5日讯(记者 马静)11月5日,鲁网记者从菏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菏泽华鼎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山东奥仕达电梯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骏腾电梯有限公司、山东伟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均因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其中,菏泽华鼎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没收菏泽华鼎电梯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420.25元并处罚款22000元,共计23420.25元。

  山东奥仕达电梯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没收山东奥仕达电梯科技有限公司违法所得5754元并处罚款26000元,共计31754元。

  山东骏腾电梯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没收违法所得5004.8元并处罚款26000元,共计31004.8元。

  山东伟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没收山东伟恒机电设备有限公司违法所得69.03元并处罚款30000元,共计30069.03元。

责任编辑:李孝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