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执行纪实:“一次没来,接到法院通知来领钱了!”

2021-01-18 15:4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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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月18日讯 “咱法院真是太有效率了,从立案到审判再到执行,我一次都没来,今天接到你们通知,让我来领钱,我这才第一次到临沭,太感谢你们了。”近日,申请人吴某说着在临沂市临沭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签下了收款账户确认书,静等标的款到账。至此,一起买卖合同、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 

  据鲁网记者了解,申请人吴某家在外省,常年在临沂从事文化用品批发业务,被执行人杨某多次在吴某处购买文具进行零售,后经双方结算,杨某尚欠25000余元货款未给付,杨某遂给吴某打了欠条。后来,杨某又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吴某借款20万元并出具借条,但在返还5万元后,余款以及货款均未再给付,无奈之下,吴某向法院提起诉讼。 

  经网上立案、委托律师出庭,直至案件审结、生效,进入执行程序,吴某虽然一直没有到临沭来,但其案件一直在按流程有序进行。 

  执行立案后,承办人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杨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财产报告令,并查询了其财产情况,发现其名下尚有商品房一套。虽然杨某口头承诺马上还钱,但迟迟未主动到执行局履行,也未报告财产。面对杨某的恶意拖延,承办人果断采取措施,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几日后,杨某主动同承办人联系履行了部分款项,并承诺余款限期给付完毕。 

  眼看杨某承诺的还款时间再次到来,承办人依然未收到任何还款消息,承办人当机立断,查封杨某房产,并告知其如继续不履行,将按程序进行评估拍卖。眼看自己的房产即将被评估拍卖,杨某这次再也无法“拖延”——三日后,款项如期到账,这才出现了开篇的那一幕。 

  执行法官话执行: 

  执行不仅需要靠强制措施的实施,更需要法官注重方式方法。申请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主要目的就是希望尽快兑现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权益,因此,尽管该案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的房产,但是处理房产是需要一定过程,期间还面临着房屋腾空、挂网流拍等不确定因素,当事人的权益就未必能得到及时的兑现。所以在执行中,一定要善于抓住当事人的心理,执行不仅要打闪电战,更要打心理战,只要突破被执行人的心理防线,执结案件就能水到渠成。(通讯员 刘鹏程 高文波) 

责任编辑:王军
新闻关键词:执行房产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