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山东曲阜市检察院对一起涉嫌寻衅滋事案举行拟不起诉公开审查听证会

2021-07-30 10:1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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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30日讯 为进一步推进曲阜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拓展检务公开的深度和广度,将为民办实事落实落细,实现“以公开促公正”的目标,近日,曲阜市检察院对一起拟作不起诉处理的陈某涉嫌寻衅滋事案举行公开审查听证会。

  听证会特地邀请了案发地的县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犯罪嫌疑人所在村居的法律顾问、村干部及其父母;人民监督员、律师、侦查机关代表及2名实习律师共11人出席。涉嫌寻衅滋事罪的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害人孔某参与了公开听证会。

  本案是一起因父母生活上发生矛盾,作为儿子的犯罪嫌疑人陈某从中调和未果,一时想不开想要自杀,用车撞击亲戚的大门、墙体,并开车跳河自杀未遂引起的寻衅滋事案件。犯罪嫌疑人陈某随意毁坏他人财物,造成财物损失价值4634元。案发后,陈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获得被害人书面谅解。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向与会人员介绍了案件的诉讼经过,认定的事实、证据情况和拟作不起诉决定的法律依据和理由。

  因该案系家庭内部矛盾引发的刑事案件,涉及到的相关人员均为家人、亲戚,且陈某没有前科劣迹,其人身危险性和再犯的可能性小,若简单地“一诉了之”,可能让本已慢慢修复的家庭、亲戚关系,再次产生裂痕,不仅不利于其家庭的和谐稳定,也难以实现检察工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随后,侦查人员结合本案的案件事实,相关证据发表意见。鉴于本案社会矛盾已经化解,同意曲阜市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建议。

  5名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组成的听证员在认真听取各方发言后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本次犯罪因家庭矛盾引起,犯罪数额不高、无犯罪前科,认罪态度较好且具有自首情节。犯罪后陈某能够自愿认罪认罚,且积极赔偿被害人全部经济损失,其犯罪行为所引发的社会矛盾得到有效化解,所破坏的社会关系得到有效修复,对被害人造成的损害得到有效弥补。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定性准确,在恪守法律信仰的基础上,彰显法律的温度与尺度,同意检察机关对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希望犯罪嫌疑人能深刻吸取教训,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犯罪嫌疑人陈某在听证会上真诚表示:“感谢检察机关召开听证会,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吸取教训,遇事冷静处理,珍视亲情,更好地维护家庭和谐。”

  “这是我第二次参加曲阜市检察院举办的案件公开审查听证会,这种形式太好了,既满足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消弭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对司法办案的疑惑,增强了办案透明度,提升了司法公信力,又展现了检察为民办实事的良好形象。”作为听证员的政协委员由衷地称赞道。作为听证员的曲阜市人大代表也说:“检察机关充分发挥职能,在办案中修复被破坏的家庭关系,用检察公开听证的方式,助力家庭矛盾纠纷的化解,帮助当事人化解心结,最大程度上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具有很好的普法教育意义。”

  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以来,曲阜市检察院贯彻“少捕慎诉”的司法理念,坚持检察为民办实事的工作要求,拓宽群众了解案情、参与监督的渠道,能听证、尽听证,确保司法办案在阳光下运行。(通讯员 李学 何海山 冯培玉)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