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部门联动“合护”少年“情真意切”

2021-08-16 15:27: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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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8月16日讯 8月14日上午十时许,阳光普照泗水大地。一辆“法院”标识的警车缓缓驶入杨柳镇乔家村村委大院,七八名身着制服的法院干警从车里下来,有的抱着国徽,有的拿着手提电脑等。不一会,乔家村村委会议室“变身”泗水县人民法院少年巡回法庭,东墙正中刚刚悬挂上的国徽闪闪发光。法官刘红霞身着法袍端坐在审判席上,书记员颜丙孝熟练地连接好电脑,泗水民声法律服务所主任张霞整理好有关材料,四名当事人也各就其位。

  这个“巡回法庭”因杨柳镇乔家村12岁少年小文(化名)的指定监护权而开设。小文是一个可怜的孩子,父亲患轻微精神病,母亲智力二级残疾,家中还有智力一级残疾的姐姐,父母根本无力抚养小文,因此,小文自出生后不久就寄养在县城居住的姑姑家。小文虽出生在一个特殊家庭里,却得到姑姑一家的厚爱,自幼老实本分,刻苦学习,惹人喜爱。今年小学毕业升初中一年级,因户籍在杨柳镇,按教育部门的规定应在户籍所在地上初中,而姑姑一家人为了让小文有一个更好的学习环境,想让他留在县城上初中。小文的姑夫张庆水在纠结与徘徊后,通过镇街找到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寻求帮忙。县未保中心接案后,经儿童社工调查了解,形成监护困境儿童个案,启动了“泗水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闭环机制”,及时将个案转介到县法院。8月13日,由县民政局牵头召集县法院、县司法局等县未保委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个案会商,就小文监护权一事作了充分讨论协商。最后,各职能部门达成“由县法院组织一次巡回法庭,将小文的监护权指定为姑姑姑夫,县教育局根据姑姑家的居住小区给小文落实县城的初中学校。”

  在庭审开始前,县法院刘岩专委、刘红霞庭长就本案充分听取了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负责人梁磊、乔家村党支部书记乔立新等人的意见。“现在开庭,请申请人宣读诉状。”主审法官刘红霞说,双方当事人提交材料、陈述意见,书记员做好庭审笔录。最后经法官宣判,当事人双方签字确认,小文的监护权指定为张庆水夫妇。

  整个庭审流程不足一小时,却给小文带来了一个美好的未来。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刘岩说:“我院将继续发挥司法能动性,积极探索创新工作机制,在坚持以审判为中心的同时,多与兄弟部门沟通协作,采取更加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定不移地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部门联动,合护未来,小文能在县城里上学虽然是个案,却给了我们很大的启示。”县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主任梁磊感触地说:“今后,我们将倍加努力,充分发挥民政部门在未保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利用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联动闭环机制,做好资源整合链接,因案施策、精准帮扶,多渠道、全方位的实施救助保护;与各有关部门凝聚共识、汇集力量,共同织密织牢全县未成年人保护网络,尤其是特殊家庭的孩子,我们将倾注更多关爱,让泗水的每一个孩子都能够健康成长。”(通讯员 包庆淼 张娟)

责任编辑:谢学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