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累计发放办理不动产权证“消费券”2900多万元
鲁网8月18日讯(记者 靳昕)今天上午,菏泽市政府新闻办召开菏泽市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新闻发布会。记者获悉,自4月1日以来,菏泽市共办理不动产证7.5万余本,累计发放“消费券”2900多万元,惠及4.1万多户购房群众。“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餐饮店、汽车销售企业等商家均可使用。
据介绍,菏泽市开展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可以激励符合条件的购房人及时申报办理不动产登记,切实维护产权人合法权益。可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回暖,进一步对冲疫情带来的影响。可以让利于民,财政拿出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给予购房人消费补贴,同时帮助商家拉回客流,用政府的“紧日子”换取百姓的“好日子”。
自3月29日开始,菏泽市财政、住建、资规、商务、税务等五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不动产权证加快办理开展“消费券”活动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办理增量房(一手房)不动产权证的购房户,在一定活动期限内实行“消费券”激励政策。“消费券”以办理不动产权证业主实际缴纳契税数额为基数,实行分阶段补贴。
菏泽市为鼓励各县区积极开展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市财政设立启动补助资金550万元,对启动“消费券”发放活动的县区给予补助;安排奖励资金1000万元,在年中和活动结束后,根据相关部门提出的具体奖励方案,对综合考核突出的县(区)进行奖励。
截至目前,菏泽市9个县区开展了办理不动产权证发放“消费券”活动。自4月1日以来,菏泽市共办理不动产证7.5万余本,累计发放“消费券”2900多万元,惠及4.1万多户购房群众。
鲁网记者获悉,“消费券”自领取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参与活动的商场超市、餐饮店、汽车销售企业等商家均可使用。“消费券”补贴所需资金由各县(区)承担,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负责具体发放、兑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