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丨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执行合同为抓手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2021-09-22 14: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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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2日讯(记者 薛喜博)营造优质的营商环境离不开司法的全方位护航。近年来,日照市两级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全力推进涉营商环境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抓牢抓实执行合同事项,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让大量纠纷零成本高效率化解于诉前

  为了充分发挥诉前调解工作“零成本”、“效率高”(要求办理期限不得超过一个月)的优势,全市法院与全市44个特邀调解组织建立诉调对接机制,引入105名人民陪审员、律师、志愿者担任特邀调解员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将大量矛盾纠纷化解于诉前。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7部门推进道交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基本实现了案件调解工作“全程网办”。

  市中院特邀调解员梁作习对记者表示:“我们现在可以通过网络或电话开展调解工作,双方不必再到法院来,节省了时间和精力,也提高了调解的效率。”

  记者在日照市中院审判楼的一楼大厅内看到,一处“一体化调解平台”设置在显要位置,内部是专供开展网上调解工作的远程设备。据市中院立案庭工作人员介绍,调解员可以在这里与当事人或代理律师进行远程交流,对案件进行调解。

  同时,推广莒县法院“诉源治理减量、多元解纷止争”的工作经验,对矛盾纠纷实施“三级过滤”促其化解于萌芽;实施人民法庭立、审、执、访“属地管理,全案承包”责任制,倒逼人民法庭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提前将矛盾吸附在基层。市、县两级行政争议审前和解中心全部挂牌运行,政府派和解员入驻,对法院委派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和解。

  据统计,今年以来驻日照市中院4名特邀调解员共调结各类案件208件,调解成功118件,涉案标的达7.3亿元,95%的案件自动履行完毕。

  立足善意文明执行 实现精细精准高效执行

  市中院积极探索实行信用修复激励制度,对积极配合执行的被执行人,坚持正向激励,2021年,全市法院共屏蔽失信被执行人2006次。通过撤销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解除限制消费措施,适当放宽其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融资信贷等方面的限制,从而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

  精细化实施财产查控。市中院制定出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扣押物品管理办法(试行)》,审慎使用查控措施,对能“活封”的财产,尽量不进行“死封”,使查封财产能够物尽其用,避免社会资源浪费。

  优化执行团队工作模式。制定出台《执行实施案件繁简分流工作实施办法》,并组建执行事务中心、精分快执团队和精执团队,实现执行案件集约查控、繁简分流、快慢份道,切实提高了执行工作效率。7月1日以来,市中院执行事务中心共流转新收案件267件,制发通知类文书1068份,现场查询不动产、车辆等财产线索20条,网络查询财产267件,仅市区内集约送达文书可节约邮寄成本近万元,时间缩短3至5天,缓解了其他办案团队的工作压力。

  开展案款清理专项行动。出台《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款项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要求执行人员应当在执行案款到账后3日内认领至执行案款专户,30日内完成案款发放,2021年中院共计发放案款约3.5亿元。

  下一步,日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执行职能,进一步夯实审判执行工作基础,畅通与企业的沟通联系,立足企业需求,优化服务模式,及时跟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提供更精准的法律指导,帮助企业减少纠纷隐患。进一步推进审判执行效率提速、办案质量提级,加快涉企案件办理进度,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让企业专心创业、安心经营,为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