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日照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举荐制”

2021-09-27 15: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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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27日讯(记者 董雪)为深入贯彻“科教强鲁”“人才兴鲁”战略,今年以来,日照市探索实施高层次人才举荐制,通过在各类市级人才工程评选中试点推行人才“举荐制”,人才工程评选增加用人单位和行业专家话语权,推动“以才荐才、以企荐才”,打造“评价人才不拘一格、使用人才各尽其能”的引才用才新机制。

  “以才荐才”拓宽人才发现引进渠道

  突破传统人才引用识别中靠单位推荐的路径,每年在各类人才工程中给予“举荐制”一定配额,对符合相关工程管理办法的人才,由重点用才单位、行业高层次人才专家举荐。适用范围包括日照市产业领军人才、日照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日照市首席技师、日照乡村之星、日照和谐使者等市级人才工程,“两院”院士、国家相关人才计划专家、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专家等国家级人才;相关行业上市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省级以上行业协会会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相关学科带头人;在日照市工作且在管理期内的市级及以上人才工程的人才;近五年来对日照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企业的主要负责人等。通过重点用才企业推荐人才、人才“朋友圈”发现人才、人才“交际圈”推荐人才,进一步激发用人单位和人才引才荐才积极性,让更多高层次人才脱颖而出,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人才发展环境。

  “双轨并行”打造人才认定绿色通道

  拓宽人才识别路径和来源渠道,在当年度各类人才工程申报过程中,由各工程主管单位在申报通知中增加“举荐制”申报途径,与传统申报方式同步进行,为有真才实学,具有较大发展潜力,能堪当重任的“高精尖缺”人才开辟绿色通道,推动有技术、有才能、有实绩的人才在各类人才工程中脱颖而出。目前,第四届日照和谐使者选拔推荐工作已启动,在保留以往单位组织申报常规性推荐方式的基础上,增加了“举荐制”推荐方式,在管理期限内的齐鲁和谐使者、日照和谐使者可按申报通知要求举荐人选。

  “权责统一”建立人才举荐奖惩机制

  为充分调动举荐积极性,发挥以才引才、以企荐才的正向效应,对“举荐制”引进和评选的人才在后续工作中三年内通过日照市推荐成功入选国家相关人才计划、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给予举荐人一次性10万元奖励;成功入选泰山系列人才工程的,给予举荐人一次性5万元奖励。涉及多人举荐的,奖励资金由举荐人共同分配。明确举荐人、被举荐人的相关举荐责任,举荐不实或弄虚作假的,相关情况计入个人信用档案,分别三年内、五年内不再受理其高层次人才认定及其他相关人才项目的申请。同时,建立容错机制,举荐人在举荐过程中受核查手段等客观条件限制,未能识别被举荐人造假行为,导致一定失误、偏差的,视情启动相关容错纠错程序。

责任编辑: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