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日照市全面建立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
鲁网9月27日讯(记者 董雪)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落地以来,因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的信访、复议案件明显增多。为有效降低登记风险,更好地保护不动产登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切实保障产权登记和交易依法依规进行,维护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公信力,执行“有错必纠、有损必赔”的纠错机制,日照市不动产交易登记中心积极探索建立不动产登记责任保险。
日前,市中心、各区县中心相继签署了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保险合同,标志着不动产登记错误赔偿机制在日照市实现了全覆盖。根据相关保险合同条款,在保险期间及追溯期间内,在办理登记业务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而发生的保险事故,当事人在保险期内首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依照相关规定及有效法律文书确定应由不动产中心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日照市登记错误赔偿保险机制的全面建立影响重大,极大地缓解登记工作人员的从业压力,降低履职风险;更能有效补偿办事企业和群众因非主观因素导致登记事项记载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为日照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助力。
责任编辑: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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