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兰山法院诉前调“一号到底”工作模式显成效
鲁网11月10日讯 近年来,临沂兰山区人民法院坚持“法治是最好营商环境”理念,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重要任务,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探索提升诉源治理模式,引导多元化解路径,提供优质“诉调对接”服务,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案件停留时间短,问题解决快,不用交诉讼费,节省了公司的一大笔开支,兰山区法院‘诉前调’化解矛盾纠纷的模式真是简便快捷。”近日,一建筑合同纠纷当事人李先生对解纠纷向兰山区法院董国飞法官满意的说。
2021年5月起,临沂某建筑公司因建设施工需要,陆续从烟台某建材公司处购买保温材料、PVC管材及管件、阀门、建筑辅材等各种建筑材料,并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到期后,因临沂某建筑公司拖欠货款2000000余元,被烟台某建材公司提起诉讼。
9月13日,案件被分到兰山区法院速裁团队董国飞团队,诉前调解程序随即展开。经过案情分析,董国飞认为调解成功的可行性很大,遂将该案推送至人民调解平台,交由调解委员会调解员进行调解。
9月15日,调解员及时组织各方当事人公开进行了调解。从诉前调解的优势到诉讼程序的成本,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本着生意兴隆的目的,力促矛盾双方摒弃“意气用事”。团队指导法官董国飞则从《民法典》关于合同方面的法律规定进行了释法说理,矛盾双方都有了一个较为明确的诉讼预期。
9月17日,经过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临沂某建筑公司同意支付申请人烟台某建材有限公司货款2000000元,并当场履行了部分货款。
据了解,在双方当事人请求出具调解书时,兰山区法院并未将该纠纷先行立案,而是出具了“诉前调”案号调解书,依旧沿用原“诉前调”案号。这样一份“一号到底”的特殊调解书,为一件合同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该案件之所以迅速化解,得益于院里积极推行的‘一号到底’政策,以及我们速裁团内部成员间的密切配合、优势互补。”董国飞说。据介绍,今年以来兰山区法院已组建9个速裁团队,协调司法局、有关行业协会和行业性调解组织,增派15名人民调解员进驻速裁团队开展调解工作,采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调解员的调裁一体化工作模式,组成紧密型调解速裁团队,实现调解员的专业优势与法官的法律优势融合互补。
今年以来,兰山区法院积极推行诉前调“一号到底”工作模式,坚决杜绝纠纷回流进入诉讼程序,自2021年8月初运行以来,已出具此类文书266份,不仅让群众享受到实惠,还节约了有限的司法资源,有效助推营商环境的优化。(通讯员 郭安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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