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施工许可证阶段办 加快企业落地开工
鲁网9月28日讯 为深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要求,进一步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许可办理环节营商环境,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严格落实《临沂市关于实施分阶段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通知》,加速建设项目落地开工。
阶段分解,程序并行。将原来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事项优化分解为三阶段、两阶段以及一阶段申请,企业可根据项目进程自主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申请阶段进行手续办理。 不同阶段办理相应的施工手续,与传统方式相比,大大省去了要件审批、图纸审批等步骤,为企业争取了时间,节约了成本。
分段审查,容缺办理。建设单位在申请“地下室”或者“±0.000以下”阶段的施工许可证时,可先行提交工程“±0.000以下”的施工图技术审查意见。设计单位承诺施工图设计文件满足国家规范标准和工程质量安全要求,建设单位承诺建设方案稳定、审查合格书限期内补齐,行政审批部门办理施工许可证事项时, 可以容缺办理相应的阶段施工许可证,缩短企业开工建设时间。
事中监管,安全保障。通过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项目,审批部门将在1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推送至建设主管部门,由建设主管部门开展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并将相关监管情况告知发证部门。而对于虚假承诺、不履行承诺、违反承诺或违法建设的项目建设单位,发证机关将依法撤销施工许可证,并将失信行为记录上传至诚信一体化平台,在规定年限内不再适用承诺制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按时验收,责任落实。按文件要求,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工程,应按施工许可证相应内容完善质量验收手续。分阶段施工相应内容完工后,如无法及时申请下一阶段的施工许可手续,须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应当履行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施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监理单位落实监理责任,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施工现场安全。 待取得下一阶段许可后再进一步施工,对于阶段施工中存在违法行为的由监管部门将违法信息推送至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下一步,平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将持续做好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分阶段申请的审批工作,让新举措行之有效,确保项目落地,全速推进项目建设,努力打造工程建设改革进程中的“平邑审批品牌”。(通讯员 杨殿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