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鲁网6月5日讯 为贯彻落实《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引导和促进企业群众和干部职工文明行为养成,提升社会文明程度,6月2日上午,临沂市兰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在大厅开展《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活动。
在活动中,通过播放视频照片、发放倡议单页、宣讲等方式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宣传。志愿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对《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行了详细解读,倡导企业群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规范一言一行、一举一动,争做文明有礼的好市民,将文明行为融入日常生活。
此次活动营造了学习宣传贯彻文明条例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提高了《临沂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知晓率,普及了文明行为常识,营造学条例、守法纪,讲文明、树新风,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氛围。(通讯员 虞洋)
责任编辑: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