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开展主要交通枢纽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消费体察活动
鲁网3月15日讯(记者 张佳伟 实习生 周嘉琦) 2024年3月1日,由济南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通过的《济南市停车条例》正式实施。
为了解济南市主要交通枢纽对《济南市停车条例》以及新能源号牌汽车停车优惠措施相关政策的落实情况,3月19日,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联合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共同开展新能源汽车停车优惠消费体察活动。山东省消费者协会秘书处投诉部主任张晓盟参加本次活动。
本次体察活动分别设置在济南西站地下停车场、济南火车站地下停车场,目的是了解主要交通枢纽的停车泊位和标志设置,同时核实停车场是否给予普通燃油车辆、新能源车辆不少于15分钟和2小时的免费停放时间。
在查看了济南西站地下停车场的停车泊位和标志设置后,张晓盟和现场工作人员分别对普通燃油车辆和新能源车辆进行了停车时长测试,确认济南西站地下停车场已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对机动车辆提供了相应免费停车时长。
在查看济南西站地下停车场的过程中,张晓盟发现该地下停车场也存在没有公示车辆免费停车15分钟的情况。张晓盟表示:“我们结合14日在济南东站地下停车场的体察结果发现,虽然济南东、西两站的各项设施相对完备,但在更换相关政策公告方面均出现了不及时、不明确的情况。”
随后,张晓盟前往济南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开展体察,扔对新能源车辆和普通燃油车辆进行了停车时长测试,确定了济南火车站地下停车场已落实相关政策。
在查看济南火车站停车场的过程中发现,济南站地下停车场未对划定的停车泊位进行编号,且无相应的充电设施,部分车位未安装车辆定位器。同时,济南站地面停车场也并未配置相关设施。
针对本次在体察中发现的问题,张晓盟表示,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将通过社会媒体向社会公示本次体察活动的相关情况,同时向有关部门反映,督促有关部门加紧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