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山东省图书馆的故事”征文开始啦!

2024-07-11 14:20:42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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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7月11日讯 2024年是山东省图书馆建馆115周年,这座承载着丰富历史文化底蕴和无数读者记忆的知识殿堂,见证了无数求知者的成长。为进一步增强广大读者与百年图书馆之间的联系,挖掘和分享读者与山东省图书馆之间的感人故事,特举办“我与山东省图书馆的故事”征文活动。

图片图书馆原址位于大明湖西南隅,大门朝东,在今大明湖“遐园”二字碑处。图片清末德国明信片上的山东图书馆照片。图片

刊载于1933年《北洋画报》第20卷第957期的山东省图书馆照片

图片小读者们出入在山东省立图书馆儿童阅览室图片一九三六年落成的奎虚书藏

  活动主题

  鲁图书香记忆——“我与山东省图书馆的故事”

  活动时间

  征稿时间:2024年7月中旬至8月底

  获奖公布:2024年9月下旬

  作品展示:2024年9月底至10月下旬

  参与对象

  面向社会公众,不分年龄、不分职业,山东省图书馆读者与省图书馆工作人员及离退休老同志,均可参加。

  作品要求

  1.内容要求。请围绕“我与山东省图书馆的故事”主题内容,多角度书写与山东省图书馆相遇、相知、相伴的点点滴滴。可回忆抒怀,记录在山东省图书馆亲历的暖心服务、利用图书馆资源的成果收获,以及参与图书馆各项活动的难忘时光;可畅想展望,表达对山东省图书馆115载历史沿革的感怀心声以及未来发展的期许等。

  2.形式要求。征文体裁可以是散文、随笔、记叙文等,鼓励创新表达。文字精练,内容饱满,字数建议2000—3000字左右。如有与主题内容相关的照片可附在文中,并作简要说明。

  3.题目自拟。故事性强,具有感染力,文字流畅,语言生动,鼓励作品在表达形式和内容深度上有所创新,能够展现独特的视角和思考。

  投稿方式

  1.电子邮箱。将作品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指定邮箱(st85590666@126.com),邮件主题为“我与山东省图书馆的故事+姓名”。来稿请附个人简介,包括姓名、年龄、联系电话等信息。

  2.馆内投稿。您可以直接将作品纸质版投入到山东省图书馆二楼办证大厅内指定的投稿箱,并附上您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3.邮寄投稿。您可以将作品纸质版以信件方式邮寄到山东省图书馆。收件地址:山东省图书馆阅读推广部 收  (济南市二环东路2912号)

  奖项设置

  设置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获奖者将颁发荣誉证书。

  咨询电话

  0531--85590767 山东省图书馆 丁凯旋

  0531--85590667 山东省图书馆 施文康

  其他事项

  1.作品需由本人原创,如涉及版权、名誉权、著作权等法律纠纷,均有作者本人负责。

  2.投稿作品版权归山东省图书馆及作者共同所有,图书馆有权对作品进行宣传、出版等使用。(本网记者)

责任编辑:李 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