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税中介违规“服务” 铤而走险终被严惩——揭秘涉税中介诚邦财税管理咨询(淄博)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发票案
鲁网12月16日讯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法查处诚邦财税管理咨询(淄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淄博诚邦财税”)法定代表人王少聪注册并实际控制1家空壳公司,为其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89份,共计758.66万元。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追缴淄博诚邦财税隐匿收入造成的少缴税费、罚款及滞纳金,对该中介机构主导的虚开发票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处以下游受票企业少缴税款0.5倍罚款,两项违法行为共计追缴6.14万元;对其控制的空壳公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定性为虚开,罚款50万元,上述款项已全部入库。同时,对接受虚开发票企业造成的税款损失,税务部门依法进行了追缴。
疑点重重,专业服务背后暗藏玄机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税务局稽查局收到风险部门推送的疑点,指向淄博诚邦财税经营规模与申报收入严重不匹配,成本费用畸高,连年亏损,具有隐匿收入的明显特征。在立案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发现:淄博诚邦财税与淄博久享信息科技服务公司(以下简称“久享科技”)往来频繁,这到底是正常业务需要还是隐藏着更大的“秘密”?
经调查,淄博诚邦财税与久享科技登记注册地址完全一致且人员交叉任职。通过进一步调查核实,久享科技无固定资产、无员工参保,却向淄博诚邦财税的服务对象开具“服务费”“信息维护费”发票。这样的操作引起了检查人员的警觉:这会不会是“假服务、真虚开”?
以数查案,还原“服务”真相
带着疑问,检查人员随即对淄博诚邦财税展开资金流追踪。经检查淄博诚邦财税对公账户以及王少聪个人账户,一条完整的资金流转链条逐渐显现:下游客户将资金通过公户转账给久享科技后,久享科技将资金转至王少聪个人账户,王少聪再将资金转到下游客户的个人账户(下游客户→久享科技→王少聪→下游客户)。久享科技的法定代表人就是王少聪的妻子,这个资金流转链条是不是由这家“夫妻店”主导策划?
为尽快印证资金流情况以及下游几家公司的关系,检查人员依法约谈了王少聪。面对检查人员提出的种种疑点,王少聪承认久享科技由自己实际控制,对外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服务。而对于可疑的资金往来情况,王少聪称,久享科技与临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临聘人员自行承揽业务,对外提供咨询服务、技术服务。下游客户将资金通过公户转账给久享科技,王少聪再将资金转给临聘人员。
检查人员以王少聪提供的公司临聘人员身份及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为关键信息,展开对上下游客户外调核查,发现有多名临聘人员是淄博诚邦财税服务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相关人员。追查签订的服务协议发现,协议内容简单、签字笔迹高度相似。经询问,临聘人员对服务内容、验收交付、费用结算标准、违约责任等内容一无所知。最终,这些所谓的临聘人员承认接受王少聪的虚开发票,为公司虚列成本。
至此,一个打着专业财税服务的幌子,通过注册并实际操控空壳公司行虚开牟利之实的违法事实浮出水面。
天网恢恢,非法牟利必被究
面对完整的资金流向证据和证言证词,王少聪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原来,王少聪为维系关系,帮助服务对象解决发票缺口问题,铤而走险,注册并实际控制久享科技,为服务对象及其他企业虚开发票,累计虚开89份,金额758.66万元。王少聪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八条规定:税务代理人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造成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除由纳税人缴纳或者补缴应纳税款、滞纳金外,对税务代理人处纳税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针对其违法事实,税务部门对淄博诚邦财税作出罚款的处罚决定,目前涉案罚款均已入库;对接受虚开发票企业造成的税款损失依法依规进行了追缴。同时,税务部门依据《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将淄博诚邦财税及其法定代表人王少聪列为重点监管对象。(本网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