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两万块的“空头支票”
鲁网9月25日讯 事情要从一笔普通民间借贷说起。
曹某向王某借款2万元,双方明确约定还款期限。到期后,曹某迟迟不提还款事宜,一拖再拖。王某多次讨要无果,无奈之下诉至费县法院。
承办法官本着调解优先、化解矛盾的原则,组织双方调解。最终,两人重新约定还款时间,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承办法官出具民事调解书。
红印落下,是握手言和的凭证,更是一份具有强制力的生效法律文书。
协议签订后,曹某错误地认为“只有法院判决书才有强制执行力,民事调解书只是一纸空文,不算生效法律文书。”抱着这样的错误认知,他彻底摆烂,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对王某的催讨置之不理。
白纸黑字的调解协议形同虚设,王某维权无门,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干警第一时间联系曹某。电话一遍遍打,门一趟趟上,法条一条条讲:民事调解书与民事判决书一样,具有法律效力;拒不履行,将面临查封、限制高消费,甚至拘传、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
数次沟通,数次僵持,曹某坚决拒不还款,心存侥幸肆意挑战司法权威。
小标的案件关乎大民生,细微权益更需全力守护。
为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在本次“沂蒙风暴”集中执行专项行动中,执行干警将该案列为重点攻坚案件,精准锁定曹某居住小区,上门开展强制执行工作。
执行现场,曹某依旧心存侥幸、气焰嚣张。他固执地认为,区区2万元欠款,法院不会当真采取强制措施,面对上门执行的干警,他依旧推诿扯皮、拒不配合,丝毫没有履约悔过之意。
面对曹某持续抗拒执行的态度,执行干警不再姑息,依法启动强制执行程序。执行干警当场出示工作证件、释明法律规定、告知强制措施,依法对其进行拘传。
直到被拘传至法院,此时的曹某才明白“民事调解书”所承载的法律效力,曹某立即告知家属将2万元执行款全额送至法院。至此,案结,钱清。
一纸民事调解书,承载的是司法公信力,守护的是群众民生权益。该案的顺利办结,是费县法院“沂蒙风暴”集中执行行动的生动缩影。
费县法院“沂蒙风暴”集中执行行动,针对的正是此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行为,查找财产线索,核查行踪轨迹,依法采取查封、扣押、拘传等强制措施——小标的案件不因数额小而放松,大标的案件更不因阻力大而退让。民事层面的强制手段用尽,仍不足以震慑恶意抗拒者的,便触及刑事追责的边界。
近年来,费县法院持续加大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与公安、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对涉嫌拒执犯罪的,发现一起、移送一起、追究一起。一批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付出实实在在的法律代价。拒不执行,不再是一句空洞的警告,而是一条带电的高压线。
执行工作没有捷径。一纸调解书是纸面上的正义,把钱送到当事人手里,才是实打实的。一个案子办下来,干警要打多少电话、跑多少路、查多少遍,当事人未必看得到,但钱到账的那一刻,所有付出都值了。2万块,数额不大,但司法权威,不分标的大小。
调解书上的红印,不是装饰。签了,就得算数;不算数,法院帮你算。(张艳萍 柴莹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