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城市恒利彩印包装厂年产30吨EPS保温包装材料项目验收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和《关于规范建设单位自主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要求,禹城市恒利彩印包装厂自行组织了年产30吨EPS保温包装材料项目验收,现将验收监测报告及验收意见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9年1月6日起20个工作日。
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
《禹城市恒利彩印包装厂30吨/年EPS保温包装材料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验收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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