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抚养引纠纷
鲁网8月22日讯 近日,东营区法院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原被告争夺孩子抚养权的纠纷得到妥善解决。
原被告以男女朋友相处,同居后不久便怀有身孕,被告一直推脱,不与原告办理结婚登记,孩子出生后双方矛盾加剧,原被告分手后。原被告非婚生子三岁开始一直由被告抚养照顾,原告探望孩子遭拒绝,原告认为自己有稳定的收入、有房有车,抚养非婚生子更利于孩子成长,双方对抚养权问题多次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所以诉至法院。
经法官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非婚生子由被告直接抚养,原告每月支付1000元抚养费并且每月探望6天。法官提醒: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正确对待婚烟、对待家庭。(通讯员李秀芹 孙静)
责任编辑:王丽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