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汶阳田保护条例》2026年5月1日起实施

2025-12-04 17:01:13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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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12月4日讯 (记者  张明振  通讯员 王雪 郭文嘉)12月4日上午,泰安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通报《泰安市汶阳田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情况。作为全省首部针对汶阳田优质耕地保护的特色立法,该《条例》将于 2026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志着泰安市汶阳田保护工作迈入法治化、规范化新阶段。

  据介绍,《条例》于2025年10月28日,经泰安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11月20日经山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批准。立法过程中,市人大常委会组建工作专班,通过实地调研、座谈论证、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及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历经多次修改完善,最终形成成熟草案并表决通过,充分体现了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的原则。

  作为泰山南麓、大汶河两岸的优质耕地,汶阳田土壤肥沃、灌排便利,是历史上闻名的 “膏腴之地”,素有“齐鲁必争汶阳田”的美誉,更是泰安乃至全省重要的粮食生产基地,在保障粮食安全、传承农耕文化、维护生态平衡等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价值。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工业化推进,汶阳田面临优质耕地减少、土壤质量退化、基础设施老化等挑战,亟需通过立法构建长效保护机制。

  《条例》不分章节共27条,明确了汶阳田的概念范围、保护措施、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等核心内容。在保护原则上,确立了严格管控“非农化”“非粮化”的基本要求,明确汶阳田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大汶河干支流两岸,有机质高、保肥能力强,灌排条件良好,具有历史文化价值和农业遗产属性的优质耕地”。保护措施方面,涵盖耕地用途管控、基础设施建设、耕地质量提升、撂荒地整治、农业投入品管理等多个维度,提出实行轮作制度、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秸秆还田、绿色防控等具体举措,并鼓励农民通过土地出租、入股、托管等多种模式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合作。同时,《条例》还明确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建立田长制和长效监管机制,规定了资金保障、规划编制等制度,并对违法行为设定了相应法律责任。

  为确保《条例》落地见效,市农业农村局作为实施主体之一,将从三方面推进贯彻落实:一是线上线下协同开展宣传培训,通过专题讲座、媒体报道等形式,增强全社会保护意识;二是完善责任清单制度,细化分解任务,制定配套政策措施;三是强化监督检查,将《条例》实施纳入重点工作,聚焦耕地质量、高标准农田建设等关键领域,配合市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确保法规刚性执行。

  此次《条例》的出台,是泰安市以法治手段护航“泰山粮仓”建设、传承农耕文明的创新实践。通过立法明确保护范围、压实保护责任、规范利用行为,将有效破解汶阳田保护中的难点问题,实现优质耕地高质量保护与可持续利用的有机统一,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责任编辑:单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