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警方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鲁网2月6日讯(记者 魏萱 通讯员 通讯员 王苑锟) 近日,烟台莱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侦破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件, 1名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嫌疑人被绳之以法。
经查,犯罪嫌疑人任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在明知他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活动的情况下,仍受上线指示,非法接收他人手机号码信息,并使用本人持有的手机号码拨打电话,为信诈骗网络活动提供帮助,累计非法获利5000余元。案发后,任某主动到莱州市公安局网安部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犯罪事实。目前,任某已被莱州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既包括贩卖个人信息的行为,也包括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相关服务提供者和其他单位在业务活动中收集、使用公民个人信息时,不得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否则就涉嫌违法犯罪。
责任编辑:管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