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大业编剧建议:影片审查不能由领导喜恶决定

2015-03-03 11:26: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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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3月3日讯(山东商报记者 李解)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影家协会副主席、《建国大业》编剧王兴东今年提交提案建议,加快电影立法进程,将各级政府对电影的行政审查权力纳入专门法律监督限定中,严禁“以言代法”“以权压法”。

  “纵观我国电影,多少年来一直是在行政规定下的管理,由政府主导,甚至一部影片的命运由某位领导喜恶决定,有的影片已经审查委员会通过,因涉及某个专业部门或者个别领导有看法,被横加干涉,甚至采取追毙形式撤销其发行权利,人治现象无法根绝。”王兴东说,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势下,党对文艺的领导必须依靠法治。“不能把党的领导作为个人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挡箭牌。”

  曾在去年两会上对于影视作品审查制度提出建言提案的尹力表示,影视作品审查并非是中国的独有产物:“其实欧美等国家,也有这种影视作品审查制度,我们并不是认为这个制度不好,而是这个制度的标准是什么。”

责任编辑:王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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