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严打非法食品添加 大企业违规政府究责

2011-05-10 08:19:59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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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种植生产到上市民餐桌全流程整治

  ◆严厉打击养殖环节使用禁用药物行为

  ◆提供火锅、自制饮料单位为监管重点

  ◆年底前生产经营者建立安全信用档案

  9日,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公布《山东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方案,省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年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覆盖面极广,涉及从农产品生产到食品餐饮整个流通环节,堪称最大规模的食品安全保卫战。

  食用农产品环节:

  监管生鲜乳 打击“瘦肉精”

  强化生鲜乳收购环节日常监管,积极开展奶站规范工作,加大对生鲜乳的检验检测力度,严厉打击生鲜乳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及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深入排查并坚决打击在饲料、饮水及在活畜饲养过程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加强兽药使用的监督管理。加强蔬菜、水果、水产品等食用农产品的监督抽检,提高抽检频率,扩大抽检范围,严厉打击种养殖环节违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行为。

  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严惩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

  严格执行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制度,从严惩处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的企业;加强对生产企业原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等重点环节的日常监督,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规范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食品生产加工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严厉打击在食品生产中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的行为。

  食品流通环节:

  定期和不定期地随机抽检

  严把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准入关,依法登记注册食品添加剂经营主体。监督食品添加剂销售者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销售台账制度,严厉查处无照经营和违法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添加剂的行为。加大市场日常监管力度,依法规范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经营行为。

  餐饮服务环节:

  重点监管火锅、自制饮料等

  加大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添加剂和食品调味料的品种、进货、贮存、使用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在餐饮服务环节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违法行为。

  重点加强对提供火锅、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服务的餐饮服务单位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监管,对上述重点单位实施食品添加剂备案管理。

  食品进出口环节:

  实施进出口食品监控

  严格进出口食品及食品添加剂准入制度,落实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完善进口食品收货人备案及进口食品销售记录制度,提高进出口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质量安全水平。组织实施进出口食品监控计划,重点加强对进出口食品中食品添加剂和非食用物质的监测。

  添加剂源头治理:

  彻底清剿非法添加物“黑窝点”

  依法加强对国家公布的食品中可能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以及禁止在饲料和饮用水中使用的物质的监管,要求生产企业必须在产品标签上加印“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等警示标识,实行实名购销制度,严禁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对农村、城乡结合部、县域结合部等重点区域,企业外租的厂房、车间、仓库以及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民房等重点部位,组织经常性排查,及时发现、彻底清剿违法制造存储非法添加物的“黑窝点”,坚决捣毁地下销售渠道。

  责任追究:

  对有关责任人从重从快惩处

  企业主要负责人为防止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原材料采购和生产配料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并分别签订责任书;对第一责任人所在单位发生违法添加行为、直接责任人发现单位购入或使用非法添加物未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必须承担法律责任。(王端鹏)

责任编辑: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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