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缉拿”非法食品添加剂 举报最高奖5000元

2011-06-11 07:36:40 来源:济南时报-舜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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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市民在餐饮服务环节发现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滥用添加剂行为,可直接拨打电话举报,一经核实,举报人最高可获5000元奖励。今天,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公布餐饮服务非法添加举报办法。

  根据《餐饮服务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举报投诉办理及奖励暂行办法》,市民举报的案件违法行为经过调查属实,并依法实施处罚的,将由举报投诉案(事)件调查处理部门对举报有功人员进行奖励。一档奖励:涉案价值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奖励200元;二档奖励:涉案价值1000元至1万元(含1万元)的,奖励500元;三档奖励:涉案价值1万元至5万元的(含5万元),奖励1000元;四档奖励:涉案价值5万元以上的,奖励5000元。

  奖励对象为实名举报投诉人。同一案件被多次举报,且内容相同的,奖励第一举报人,以受理举报的时间为准。对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视为一次举报,只奖励一次。在结案后15日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局将处理结果回复举报投诉人,对受到奖励的,一并向其发送领奖通知;移交有监管权限监管部门的举报投诉案(事)件,由监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给予奖励。受奖励的举报人应自接到领奖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凭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证明等,到监管部门指定地点领取奖金并办理签收手续。逾期不领的,视为放弃权利。相关部门将严格执行举报保密制度,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举报人姓名以及举报情况。

  据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网站( www.sdfda.gov.cn)首页将开设举报栏,并设立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举报电话为(0531)86782728和9600111,电子邮箱是cyjb@sdfda.gov.cn。 (记者李永明)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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