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花”吹出山东27艘违规渔船 单船罚5万

2011-08-12 19:52:21 来源:山东新闻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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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新闻网8月12日讯(记者 王震)记者从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了解到,台风“梅花”期间,山东部分渔船因拒不接受避风安排,27艘渔船被查违规出海。这些渔船将接受严肃处理,每单船罚款5万元、吊扣其渔业捕捞许可证6个月的处罚;取消其2011年度燃油补贴;吊扣船长职务船员证书6个月。

  8月11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召开紧急会议,向沿海市县通报了前期伏季休渔和渔业安全生产的基本情况。决定对已经查实的包括鲁寿渔0799号在内的27艘违规跨界捕捞渔船、船长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严重违规渔船将列入“黑名单” 停办一切手续

  在今天召开的紧急会议中还提出,对有严重违规情节的渔船将一律列入违规渔船“黑名单”,停办一切手续,对远洋渔船管理将更严格。

  针对全省伏季休渔后期管理及渔业安全管理工作,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严格了七项伏季休渔处罚规定:

  一、对“三无”、套号、假号渔船从事捕捞生产的,一律予以没收;

  二、对违规捕捞渔船,一律取消2011年度燃油补贴、吊扣渔业捕捞许可证六个月、吊扣船长职务船员证书六个月。渔船证件吊扣期间,渔船实行集中统一扣押,并确定看护责任人。对扣押期间继续出海违规作业的,吊销其渔业捕捞许可证,并对渔船看护责任人予以严厉处分。

  三、对养殖渔船、捕捞辅助船违规从事捕捞生产、非法从事休闲渔业的,查获后一律没收。

  四、赴朝鲜东部海域作业渔船违法进入朝俄、朝日等敏感海域作业的,除对渔船处罚外,一律取消其所在的代理企业的代理资格。凡通过非正常渠道非法进入朝日、朝俄敏感水域作业的,一律按非法入渔处理;

  五、建立渔船修造企业的定期巡查制度,严格执行修造企业资质认可制度,对渔船修造企业实施渔船修造登记制度,对无合法手续修造渔船的,一律吊销其造船资质,对责任部门失查的,一律严厉处分。

  六、对违反伏休管理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一律在全省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议有关部门给予纪律处分。

  七、对违规情节严重的渔船一律列入违规渔船“黑名单”,停办一切手续,并在海上山东网站上予以公布。

责任编辑:崔云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