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办理首例为“无名氏”讨说法的公益诉讼案
山东省兖州市检察院近日支持起诉,办理了首例为“无名氏”讨说法的公益诉讼案件。
兖州市检察院办理的于某交通肇事一案中,于某交通肇事致一男子死亡,但该男子身份不详,没有家属前来认领,导致无赔偿权利人主张权利,受害人及家属的民事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该院民行科经过分析认为,这是一起属于公益诉讼的案件,于是决定用支持起诉的方式启动此案的民事赔偿程序,遂向承担社会救助职能的兖州市民政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由其作为本案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经过与兖州市民政局研究相关法律法规,11月24日,兖州市民政局向兖州市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日,兖州市检察院向市法院发出支持起诉意见书,支持该案的民事部分起诉。兖州市法院确认了民政局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主体资格,决定受理该案。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记者 贾富彬 通讯员 王蔷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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