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节能灯比较试验报告:产品半数不合格

2012-03-17 16:25:17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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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网山东频道3月17日电(记者席敏)山东省消费者协会近日发布一项针对38个牌号的节能灯商品比较试验报告。试验结果显示,38个样品中有19个不符合标准,不合格率达50%,部分节能灯多项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产品存在严重质量问题。

  用于比较试验样品的节能灯,由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和山东省照明电器协会工作人员以普通消费者身份在银座购物广场北园店、银座家居、白鹤灯具城等随机购买,来自山东省内外共38个品牌,包含高中低价位。比较试验由济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依据GB16844-2008《普通照明用自镇流灯的安全要求》、GB/T17263-2002《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性能要求》标准进行检测。检测项目包括标志、互换性、预防触电、耐热性、防火与防燃等。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部分品牌的节能灯存在安全要求和性能要求达不到标准要求,互换性、预防触电、耐热性、外形尺寸、功率、颜色特性不符合标准等质量问题。其中,按照企业明示值与实测值进行对比,38个样品中有20个样品灯功率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样品合格率为52.6%;18个样品灯功率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不合格率为47.4%。

  山东省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尽量到大型超市、大卖场及知名品牌代理商处选择购买节能灯,要“货比三家”,选择高性价比的产品。同时,应留存购物凭证以便日后出现质量或服务问题,作为更换与索赔的证据,不要购买“三无”节能灯。

责任编辑:周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