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会议通过一批人事任免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任秀芳) 昨天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在济南闭会,表决通过一批人事任免案。
会议经过表决,任命王志玉、崔大庸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王军、于世昌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仉兴玉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刘光烨、宋兰祥为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免去马永胜的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批准任命郭鲁生为济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敬波为淄博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爱军为东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巩盛昌为日照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振忠为临沂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学军为聊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邵汝卿为滨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免去徐京义的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任命狄志亮、姜华岩为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济南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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