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3天不休可拿7天工资 企业拒付可投诉

2012-04-29 08:45:03 来源:半岛都市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打印
  “五一”放假三天,如果一天不休,能得到多少加班费?记者28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5月1日当天为法定节假日,劳动者可得到3倍加班工资,4月29日、30日两天为休息日,将得到两倍工资,月薪三千元的劳动者,若三天不休,将获得近千元的加班费。

    根据国务院五一劳动节放假安排,4月29日、4月30日、5月1日放假3天。由于5月1日是星期一,可能一些企业因为生产原因,无法安排劳动者正常休假,既然无法享受到五一劳动节3天假日,那么劳动者加班能得到多少加班费呢?

    记者从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劳动法》和《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5月1日当天为法定节假日,要求劳动者加班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小时基数的 300%的加班工资,用人单位不得以换休和调休的名义拒付加班费;4月29日、4月30日为休息日,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加班的,应当安排同等时间的补休,如不能安排补休的,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基数200%的加班工资。

    举例来说,若一名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月薪为3000元,如果5月1日加班,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不低于(3000÷21.75)×300%元,4月29日或4月30日加班,用人单位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加班工资分别不低于(3000÷21.75)×200%元,这样,加完3天班,所得加班费约为966元。

    记者采访获悉,加班工资支付应当在下一个工资发放日前发放给劳动者,如果企业拒不支付的 ,企业职工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加班工资计发基数,应当按照劳动者上一月份提供正常劳动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上一月份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按照向前顺推至其提供正常劳动月份所得实际工资扣除该月加班工资后的数额确定。 (刘雪莲 隋小冲)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五一 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