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济南市企业工资基准线为40750元
商报济南消息(记者 朱彩玲)记者从济南市政府获悉,2012年济南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公布,原则上以2011年济南市法人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5435元为基数,基准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5%,上线(预警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22%,下线为职工平均工资增长6%。
同时规定,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状况,按照工资指导线的要求安排工资增长。垄断企业及财政补贴的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不得突破基准线。企业年度职工工资未合理增长的,经营者(含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下同)工资不得增长,企业及经营者不得参加评先评优;实行年薪制的企业,有关部门不得审核兑现经营者年薪。
企业应根据《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省政府令第188号)要求,在工资指导线发布30日内,通过集体协商方式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经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济南市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彩虹计划和工资集体协商3年规划,引导企业和基层工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行动,指导企业与职工通过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落实企业工资指导线,并进一步完善企业工资协商共决、职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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