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合下发紧急通知:严禁县级医院举债扩建

鲁网12月3日讯 昨天记者获悉,一份由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严格限制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陆续下发至我省各地卫生部门,要求各地严禁县级公立医院举债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和设备购置。
这份文件的下发日期为10月31日,明确规定自10月31日起,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向县级公立医院发放新债,并在不影响医院正常运行情况下,逐步压缩对县级公立医院的授信。同时,还将实行新债责任追究制。
记者发现,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联合下发的紧急通知中,明确要求禁止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落实县级公立医院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的政府投入责任,从源头上制止新债。地方发展改革、卫生部门健全县级公立医院建设项目和大型设备购置审批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审批标准,实行新债责任追求制,制止借债建设的行为。
通知中还要求各地要对县级公立医院所有在建和即将开工建设的项目逐一复核、检查,对擅自改变建设性质和超规模、超标准建设的项目立即整改,并限期整改到位。各地还将加强对县级公立医院建设和负债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县级公立医院违规举借任何形式的新债,对违反项目投资和建设规定的单位和当事人,对有以任何形式违规举借新债行为的县级公立医院负责人,严肃追究责任,问题严重的地区将被限批后续项目。(山东商报记者冀强孙珂)
山东商报曾深度调查县级医院举债扩张
专家认为盲目扩张 有碍公立医院改革
10月29日,本报曾以《县立医院冲动式扩张》为题,对我省多家县级公立医院举债扩建进行了调查采访。报道见报后,引起巨大社会反响。三天后,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卫生部、银监会即联合下发了《关于严格限制县级公立医院举借新债的紧急通知》。
在本报此前调查采访中发现,规模庞大的县级医院,正在各地拔地而起,它们耗资大都数亿甚至上十亿,各种VIP病房、VIP电梯一应俱全。除了高标准“不差钱”的硬件,各地县医院的自我定位,也都随着楼层高度的增加而拔高:在仅有54万人口的兖州,其新建的人民医院,预计年门诊量50万人次,拟成为“鲁西南一流三级甲等医院”。而百公里之外的菏泽曹县人民医院扩建,则规划耗资10亿元,喊出的口号是“打造鲁苏豫皖医疗高地”。光鲜背后,却是这些医院并不可观的年收入和结余。9月26日,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县级公立医院经济运行研究报告》 发布,该报告显示,2011年,全国5311家县级公立医院中,36.7%的医院存在资产负债,为有资产负债数据以来的最高值。县级公立医院长期债务规模达到658.5亿元,其中基本建设和设备负债占73%。
对此,有医疗界人士担忧,举债扩张下的县级公立医院不仅会使民营医疗机构的生存空间越来越小,更会催生新的看病贵现象。
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专家应亚珍教授认为,公立医院长期负债形成的是国有资产,这些资产的营运在缓解医疗资源总体不足、满足群众医疗服务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长期负债过重,将产生两大弊端,不利于深化公立医院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