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政府为1.6万农民工讨薪2000多万

2013-01-20 09:39: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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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成解决恶意欠薪法律利器

  ◆全省移送司法机关案件22件,1人获刑

  ◆剩余240多万元欠款正在追讨

  ◆层层转包致建筑行业成欠薪“重灾区”

  “真没想到还能拿回咱的血汗钱。”1月18日,济宁市任城区的农民工胡红梅,谈起失而复得的2.6万元工钱激动不已。上个月,拖欠她工资的济宁致远精密机械制造公司负责人李庆锋,被任城区人民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决之前,李庆锋家属将筹集来的4.2万元拖欠工资如数支付给胡红梅和其他15名工友。

  2011年,国家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增加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去年以来,全省先后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件22件,涉案金额627万余元。法院已经审结的济宁致远公司欠薪案,成为我省首例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决案件。

  “对恶意欠薪者施以重典,加之目前城镇就业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80%以上,使得农民工欠薪状况在我省得到较大改观,近年来我省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人数和金额连年下降。”省人社厅有关负责人说,我省各级都设立了举报电话和网站,全天候受理拖欠工资案件的举报投诉,结案率保持在98%以上。

  从去年11月底开始,我省人社、住建、公安、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联合连续第五年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全省共发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涉及1.6354万人,拖欠工资总额2389.66万元,已督促用人单位为1.5987万农民工补发工资2146.97万元,剩余部分正在追讨。

  在去年全省受理的9100件拖欠工资举报投诉案件中,建筑施工领域占到了一半左右。建筑施工缘何成了欠薪“重灾区”?省人社厅负责人分析,除受经济大环境影响导致建设施工企业资金压力加大外,建筑领域“层层转包”的运行机制是关键因素。“总包单位疏于对分包单位、项目部和作业班组的管理,有的建筑企业将部分工程和劳务发包给包工头,以工程款和劳务费的形式与包工头结算,由包工头与民工结算工资,形成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隐患。”

  在济南一家建筑工程公司打工的单县农民工张德领说:“别看我穿着公司的工作服,但公司里的人咱一个也不认识,也没去过,都是工头揽活、发钱。一到年底,我们就得盯着工头。”

  对于建筑行业因拖欠工程款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我省除责令企业补发农民工工资外,还视违法情节轻重,由住建部门降低或取消建筑资质、取消招投标资格,直至驱逐出山东建筑市场。同时,规定建筑企业要使用具备一定劳务资质的劳务企业,不得使用包工头,要把农民工工资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支付给包工头。对建筑行业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企业垫付。我省在建筑企业还实行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一旦发生拖欠,从保证金中优先支付。

  省人社厅负责人告诉记者,光伏产业受欧债危机和美国发起针对光伏行业的“双反”制裁的影响,造船产业受海外订单萎缩和航运业运力过剩的影响,也是拖欠工资问题的易发领域。

  据悉,我省将推进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建设,争取到2015年实现乡镇、街道“两网化”管理全覆盖,对用人单位实时监控,以便发现欠薪问题及时解决。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