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办理应纳入政府绩效考核 有望在山东推行

2013-01-25 08:17: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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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4日,民革山东省委在本次会议期间提交提案,建议将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省党政绩效考核体系。据了解,目前我省已开始试点建立全方位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省政协委员的提案“办理情况”有望成为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之一。

  “对委员提案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应给出时间表;现在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还有哪些困难,应如何克服?提案承办单位的答复要制度化,提案办理得好不好,应该建立起考核评价体系。”民革山东省委在本届会议上提交《关于将省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省党政绩效考核体系的建议》,省政协委员、民革省委专职副主委王鸣岐说。

  王鸣岐介绍,中办、国办2012年4月已下发有关意见,逐步将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强化监督检查和激励约束,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实际效果进行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这在24日上午的十届省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中也有体现。目前,我省济南、青岛等部分市已将提案办理工作纳入了政府绩效考核体系。

  民革山东省委建议,有关部门应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政府系统各部门办理政协提案工作情况应纳入省监察厅行政效能监察范畴,对提案办理工作不落实、程序不规范、推诿拖延或回复质量不高,以及提案者对办理工作不满意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效能告诫;并支持省政协对提案承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

  省政协委员、民革省委主委、山东省监察厅巡视员孙继业则透露,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建立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生态、党风廉政建设等指标的政府绩效考核体系目前在6个省市试点,我省日照、德州、新泰等地去年也开始试点,并将适时在全省推开,这将为下一步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项指标纳入政府绩效考核打下基础。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提案政府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