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农民工市民待遇上半年给出时间表

2013-01-25 08:20:00 来源:大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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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省首提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目标

  ◆首次将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镇化的一种模式

  “人的城镇化”有望全面破冰。省政府今天发布《山东省城镇化发展纲要(2012-2020)》(以下简称《纲要》),提出2020年我省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6.5%,这是我省首次就“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提出目标。记者获悉,我省已要求各市县上半年完成“城镇化发展规划”编制,给出“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的措施和时间表;新型农村社区首次作为城镇化的一种模式提出,将来可能“村改居”,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按市民配置。

  《纲要》提出我省城镇化发展目标是:全省城镇化率2015年达到56%,2020年达到63%;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分别达到47%、56.5%。这是我省在省级政策文件中首次提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的目标,且看得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和“城镇化率”的差距将逐步收窄。

  “近期我省的主要目标是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省城市化办公室副主任陈岩松博士告诉记者,2011年,全省城镇化率达到50.95%,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只有41.15%。这中间的9.8个百分点,大约有900万农民工,并未完全享受到城市市民待遇。要发挥城镇化拉动内需的潜能,就要首先把他们稳定在城市。

  《纲要》提出,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农业转移人口个人融入企业、子女融入学校、家庭融入社区。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在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基础上,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让农民工在就业创业服务、社会保障、社会救济、医疗、教育、住房保障、民主政治权利表达等方面逐步与城镇居民享受同等待遇。

  记者从省城市化办公室获悉,目前,我省已要求省政府各相关部门根据《纲要》制定配套措施,要求各市、县根据《纲要》编制“城镇化发展规划”,上半年完成。这是一种全新类型的规划,不仅要确定城镇化的空间格局、产业支撑,更要注重公共政策规划,围绕“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列出各种配套措施及其时间表。

  《纲要》将城镇化的空间策略分为城市群、区域中心城市、县域中心城市、小城镇、新型农村社区5个层次等级,首次将新型农村社区作为城镇化的一种模式提出。陈岩松透露,我省对新型农村社区的政策方向是,将其行政区划改为居委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按市民配置,通过综合配套改革,使其达到城市生活标准,推进农民“就地城镇化”。

责任编辑:宋莉
新闻关键词:农民工市民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