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出台

2013-02-04 17:44: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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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4日讯(记者 李虎)2月3日举行的山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山东省人大常委会2013年监督工作计划》,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的规定,现向社会予以公告:

  一、 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专项工作报告

  (一)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二)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山东省“十二五”规划中期评估的报告

  (四)听取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五)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侨务工作情况的报告

  (六)听取审议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全省检察机关贯彻实施刑诉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七)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人防工作情况的报告

  (八)听取审议省政府关于全省畜牧业发展情况的报告

  二、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

  (一)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或视察(1次)

  省人大常委会拟于10月份对全省企业技术进步和自主创新情况开展视察活动,视察报告拟提请11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听取并审议。

  (二)省人大常委会委托有关专门委员会执法检查和视察(4次)

  1. 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拟于6月份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和《山东省防震减灾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7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2.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会同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拟于8月份对我省贯彻实施《山东省地方税收保障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3.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拟于8月分对我省城镇化发展情况进行视察,视察报告拟提请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4.受省人大常委会委托,省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拟于8月份对我省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检查报告拟提请9月份召开的常委会会议审议。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