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超12万个税申报月底截止 逾期将受罚

2013-03-25 09:05: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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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3月24日讯(记者 焦小超)年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的市民,请抓紧申报个人所得税,否则将有可能遭到处罚。记者从济南市地税局了解到,2012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工作到3月31日截止,逾期不报将受到处罚,全市12个办税服务厅均可办理。

  如果纳税人2012年度取得的个人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不论是否已足额缴纳税款,均应在3月31日前到地税局各办税服务厅办理年度自行申报。据了解,今年是年所得12万元以上纳税人自行纳税申报的第七个年头,我市申报人数逐年上升。年所得达到或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一年中如果有应缴未缴、应扣未扣的税款,只要在自行申报期内如实办理纳税申报并补缴税款,税务机关将不予加收滞纳金,也不罚款。

  济南市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纳税人未按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纳税人不能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需要延期的,可以写份延期申请书,申请延期。据天桥地税局工作人员介绍,只有在遭受自然灾害等极其特殊的情况下申请延期才可能通过,如果纳税人本人确实无法前去申报,可以委托他人代其申报。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