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光公安全国首发“微信通缉令”
寿光公安发布的微信页面
鲁网3月26日讯 3月21日晚8时47分,寿光市公安局利用其公众平台微信账号“寿光公安”发布了一则“紧急通知”,采用图文结合的方式通缉一名电动车盗窃犯。这一举动被清华大学公共关系与战略传播研究所社会化媒体实验室官方微信“政务微信观察”称作是:首开全国公安机关利用政务微信发布“通缉令”协助警方破案的先河。
这则微信“紧急通知”配发了监控拍到的犯罪嫌疑人全身像,并在文字说明中用亲切的口吻写道:友友们注意啦!!!图中嫌疑中年男子白天盗窃小区电动车,该嫌疑人国字脸、平头、中等体态。友友们,如果你发现了他,请在自身安全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告诉寿光公安!
昨天,记者就此联系了寿光市公安局,对方表示,“寿光公安利用微信协助破案,从今年的1月19日开始就已经发布了第一条微信“通缉令”,通缉的是一个在公交车上扒窃的小偷,截止到目前,已经发了6条类似性质的微信向公众征集线索。”
微信“通缉令”的成效如何呢?据管理寿光公安公众微信账号的孙警官介绍,“由于开通微信的时间很短,所涉及的几起案件也比较小,按照传统的办案程序,也很快解决了,政务微信‘通缉令’ 的效果在警民互动上有明显体现,但就目前对案件的直接侦破而言,还不是很明显。”
记者也就此采访了清华大学公共关系与战略传播研究所社会化媒体实验室官方微信“政务微信观察”主播侯锷。据其分析,“微信独有的优势在于用户的忠诚度和信息的到达率都是100%,具有极强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可以瞬间形成真正的天罗地网。”(山东商报记者 李人杰)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