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一3龄童在工地玩耍不慎落入废弃机井溺水身亡

2013-04-16 09:5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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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16日讯 15日,聊城市东昌府区沙镇王桐东村一3岁儿童不慎跌落一口10余米深的废弃机井。虽然孩子后来被消防官兵及村民救出,但是由于溺水时间较长,孩子最终被医护人员确认死亡。

  据了解,15日上午8时左右,王桐东村一村民带领着3岁的小孙子在村西的施工工地附近玩耍,孩子不慎跌落村头的废弃机井内。

  当地村民介绍,事发地原为耕地,后被划为一处路桥工程的施工范围。孩子掉进的正是位于施工范围内的废弃机井。

  孩子被机井吞噬后,在附近农田内干活的村民连忙喊来了正在施工的挖掘机,同时拨打了报警电话。附近村民、施工人员和随之赶来的消防官兵一起对落井的孩子展开救援。挖掘机挖出机井旁边的泥土,将机井内的水泥管从土里全部起出,救援人员将孩子从井底救出,但此时距离孩子落井已经过去了一个多小时。

  孩子被从井中救出后被送上了救护车,并随即送往聊城市人民医院。遗憾的是,尽管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抢救,但由于溺水时间较长,孩子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附近村民介绍,废弃的机井约有十几米深,井口直径在30厘米左右。在事发机井不远处还有另一眼同样类型的机井。记者看到这个机井井口被水泵压着,井口的直径较小,成年人很难掉进去,但对于幼龄儿童却十分危险。据了解,这片耕地被划为施工工地后,事发机井就被废弃,但并没有进行填埋,井口也没有任何遮盖物。也有村民猜测,可能在施工中过程中井口被泥土覆盖,井口虚掩着,孩子没注意才会跌落深井。

  将孩子救出后,事故现场的挖掘机将事发机井进行了填埋。对此,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一表示,施工方应在施工工地设置明显警示标识,以防意外发生。如未设置相关标识,作为废弃机井的实际管理者,施工方负有直接责任。同时,该机井的所有人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他同时提醒,家长在看护儿童时,应尽到对未成年人的看护监管义务。(山东商报记者陈学超吴登晨)

责任编辑:宋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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