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考实行平行志愿“考得好不如报得好”一去不复返

2013-05-17 21: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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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5月17日讯(记者 孙杰)今天下午,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出台《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进一步完善改革各项招生录取政策,全面落实本科一批起平行志愿录取模式;同时调整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将原来的本科二批省属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市属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为省属录取控制分数线。

  记者从《意见》中了解到,今年山东省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和专科(高职)批全面实行平行志愿。《意见》中指出,2013年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并在普通文史和理工类的本科一批、本科二批、专科(高职)批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和分批次征集志愿(艺术、体育等有术科成绩要求的专业不实行平行志愿)。

  对于平行志愿的录取原则,《意见》也做了解释。实行平行志愿的批次,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高校一般可根据本校生源情况、计划情况及模拟投档线,以不低于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自主确定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体检符合要求、高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高校调档要求的考生,除正常原因(专业不服从、身体受限等)退档外,原则上不允许退档,录取的专业由高校确定。

  据了解,2003年教育部在湖南首先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的试点改革。截至2012年,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已达24个。平行志愿是高考志愿的一种新方式,考生可以在提前批及本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三个平行院校志愿,在专科各批次中分别填报A、B、C、D、E五个平行院校志愿。各院校志愿之间是平行关系。

  去年,我省高考录取开始稳步推进改革,先是从本科一批起,全部实行征集志愿。征集志愿是指一志愿录取后,省招考院会将所有招生未满的高校名单重新公布,让未录取考生再填志愿和进行录取,让一志愿落空的高分考生有了第二次重新填报志愿的机会。尽管征集志愿是平行志愿,但一志愿一旦落空,二志愿空间就很小了。而平行志愿则意味着考生能有多种选择,志愿间是平行关系而无先后之分,能有效降低考生志愿填报的风险。

  省内不少考生在一志愿填报上谨而慎之,甚至有的家长感慨高考志愿填报如同押宝和买股票,出现“考得好不如报得好。”而平行志愿变“志愿优先、分数从高到低”为“分数优先,遵循志愿”。

  此外,今年高考录取还调整了本科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划线办法。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根据8所原市属本科高校完成管理体制上划的实际情况,从今年起,我省将原来的本科二批省属录取控制分数线和市属录取控制分数线合并为省属录取控制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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