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营改增"8月起试点 纳税人年可减税126亿

2013-05-23 08:42:00 来源:济南日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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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2日上午,山东省政府召开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电视会议,在全省部署开展“营改增”试点工作。会后,济南市迅速召开“营改增”试点工作部署会议,全面启动“营改增”各项准备工作,确保今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标志着济南“营改增”试点工作正式启动。市政府特邀咨询张宗祥出席济南分会场会议。

  会议指出,“营改增”试点工作是推进财税改革的重大举措,将从8月1日起在全国推开,分行业全面推行,成熟一个行业,推行一个行业,力争“十二五”期间全面完成“营改增”改革。济南市“营改增”试点改革的正式启动,是济南市加快转调控进程、推进科学发展的重大机遇,实施“营改增”改革对济南市具有现实意义。济南将通过“营改增”试点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活力和后劲,进一步公平税制,推进税制改革,促进转方式、调结构和服务业发展。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山东省“营改增”的时间表也已排定,将分三个阶段实施。从即日起到6月30日为全面准备阶段,将进行“营改增”的公告发布、征管信息移交、征管系统改造、试点纳税人培训等准备工作;7月1日到7月31日为模拟运行阶段,进行变更登记、税收运行测试等工作;8月1日起为正式实施阶段,重点做好纳税申报、应征税款清缴、打击偷逃税行为。经初步测算,全省符合“营改增”试点条件的纳税人数量在10.34万(不包括青岛市)户,试点改革后年可减轻纳税人税负126亿元,地方财政免减收60亿元。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