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5家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被通报批评
鲁网7月20日讯 昨天,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对25家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进行了通报批评,其中江苏青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因为情节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被强制停止或暂停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据了解,2013年1-2月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接受理农民工因拖欠工资集体投诉120批,涉及6877人,同比分别上升62%、88%。
江苏青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滨州魏桥创业集团滨魏高层一期住宅工程,但未按合同约定发放农民工工资,造成农民工严重不满,事件发生后,该公司拒绝配合调查,使事件更加恶化,至今未得到妥善解决,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建设厅研究决定,即日起停止该公司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浙江华丰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存在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法定资质的建筑劳务公司、违法承揽工程施工任务等行为,导致农民工资被长期拖欠,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决定自即日起,停止5家企业在山东省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投标资格。
此外,山东中飞实业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因未及时履行保障建筑农民工工资发放“总承包单位负总责”的规定,造成群众上访事件,虽然事后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妥善解决,但已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在山东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山东商报记者陈晶)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