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义勇为——刁娜(201)
刁娜,女,汉族,1988年5月生,中共预备党员,山东省烟台市南山国际旅行社龙口分社业务部副经理。
刁娜在滚滚车流中,热心救助被车撞倒的受伤女子,当轿车撞向她们时,她用身体挡住受伤女子,保护其不受二次伤害,自己却被车挂倒,导致右腿严重骨折。
2011年10月23日傍晚5时多,刁娜和爱人下班驾车回家,途中发现前方路中一名女子倒在地上,满身是血。当时下着小雨,天色有些阴暗,又正值下班高峰期,来往车辆很多。刁娜担心受伤女子被车轧到,就和丈夫停下车,站在女子前方,用身体为她筑起一道防护墙。他们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一边不停地打手势、喊话,指挥过往车辆绕行。
没过多久,天彻底黑了。为给过往车辆更明显的提醒,爱人回到车里拿警示牌,刁娜一人在雨中指挥车辆。这时,一辆轿车径直向她们冲了过来。刁娜没有多想,立即挡在受伤女子前面。虽然司机在看清刁娜的一瞬间,猛打了一把方向盘,但为时已晚,还是把她挂倒在地。救护车赶来后,将受伤女子和刁娜一起送往医院。经医院检查,女子受伤严重,车祸造成十根肋骨骨折并颅内出血,幸亏抢救及时,脱离了生命危险。刁娜被撞后,造成右腿严重骨折,立即实施了手术。刁娜术后连续发烧好几天,要依靠大量止痛片来缓解剧烈疼痛。但对救人这件事,刁娜从没后悔过。她说,人与人之间,应该多些温暖,一条腿受伤能换回一条命,值!在出院前,刁娜还坐着轮椅看望了那位受伤女子,把社会捐给自己的一万元善款转赠给了她。
刁娜和家人以为这件事就此过去了,也从不曾想过要对外人提及。3天后,一名当地记者到医院体验生活,在与救护车司机聊天时偶然得知刁娜救人的事迹,立即进行了采访报道。随后,中央和地方各级各类媒体跟进报道刁娜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事迹,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共鸣,她被人们称为“最美女孩”。
大义之举源自美丽心灵。刁娜平时就是一个热心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姑娘。在公司,许多同事无论是在工作还是生活中都得到过她的帮助。一位同事刚分配到单位工作,对业务不是很熟练,刁娜安慰她别着急,手把手教她,并帮忙一遍遍核对数据。还有一次,一位同事要照顾生病住院的家人,刁娜为替她值班,推迟了结婚登记时间。
刁娜获得第四届山东省道德模范、山东省见义勇为先进分子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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