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试点首月申报率达99.82% 5.7万户纳税人申报营改增

2013-09-19 15:2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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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9月19日讯 我省于8月1日起实施的营改增试点于9月16日完成了首月申报。记者昨日从山东省国税局获悉,据最新统计,9月份全省应申报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共有57626户,截至9月16日24时,共完成纳税申报57521户,申报率达到99.82%,申报增值税额28059.28万元。

  根据国家的统一安排,8月1日零时开始,我省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试点纳税人开始实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政策。首月完成纳税申报的57521户中,一般纳税人11695户,申报率99.99%,申报增值税24272.94万元;小规模企业41054户,申报率99.98%,申报增值税3652.11万元; 个体工商户4772户,申报率98.07%,申报增值税134.23万元。

  据山东省国税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要求,山东省纳入营改增试点企业应在2013年9月16日征收期结束前完成首月申报。为确保试点纳税人首月顺利申报纳税,山东各级国税部门于申报期前集中对营改增纳税人开展涉税流程、申报系统操作培训。此外,基层办税服务厅经过统筹安排,明确了营改增咨询窗口、专门业务受理窗口等各岗位人员的工作要求及期限,专门安排营改增业务骨干,现场解答纳税人咨询,指导纳税人正确申报。(山东商报记者张玉)

责任编辑:宋宪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