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发通报 街道办书记酒驾公车肇事被撤

2013-09-29 14:41:00 来源:齐鲁晚报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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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济南9月28日讯(记者 高扩) 日前,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对近期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典型问题再次发出通报,以教育警示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引以为戒。同时,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办案执纪和曝光警示力度,狠刹“四风”,把中央和省委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在被通报的5起典型问题中,枣庄市市中区齐村镇计生办用公款购买购物卡中秋节走访送礼;青岛市李沧区永清路街道党工委书记酒后驾驶公车肇事,被开除党籍、行政撤职;还有人因接受吃请、公车私用等问题被处分。

  通报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认识中央和省委纠正“四风”的坚强决心,持之以恒、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工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对顶风违纪的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并持续给予通报曝光。此前,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厅曾对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的典型问题发出通报。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