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特大集资诈骗案告破 "富婆"吸金1600余万

2013-10-18 18:00:00 来源:正义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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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天(18日)从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了解到,2013年8月28日,山东省高级法院驳回被告人丁岚的上诉,依法认定其集资诈骗犯罪事实后作出终审判决,判处丁岚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消息传开,在素有“金城天府”的招远市随即引起一片哗然。

  据了解,从2008年开始到2011年7月,丁岚利用合伙做“邮币卡”(邮票、钱币、金银币卡)生意的名义,虚构其拥有巨额资产,以每万元月返利300到500元、甚至1000到1200元的高额回报为诱饵,先后在招远城区向110多人非法集资1697万余元。招远警方接到群众举报,随即成立专案小组,调集精兵强将南下北上,调查取证,耗时6个多月时间,终于破获了这桩令人震惊的特大集资诈骗案。

  案发:入不敷出 大案爆发

  2011年7月5日,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报案称:利用合伙做“邮币卡”生意的丁岚,许诺给我们高额利息和分红的回报,在招远城区向多名受害人集资,数额巨大,如今却不能按期付给利息,就连我们的“本金”也要不回来,现在她为了躲债已不见踪影。

  案情重大,招远警方根据受害人反映的情况,立即向烟台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进行专题汇报,两天之后就成立起以局长孙宝东组长的专案小组,对这起涉及群众利益的诈骗案件立案侦查。按照统一部署,经侦大队民警兵分两路,一路有大队长王永民带队对犯罪嫌疑人丁岚实施抓捕,另一路民警在副大队长张玉慧的组织下多方展开秘密调查取证工作,一张追缴诈骗犯罪的法网从“金城天府”悄悄撒开。

  7月9日凌晨,神魂颠倒的丁岚从外地偷偷潜回招远,本想关起门来在家缓解一下东躲西藏的疲惫,可是回到家里却不能像往常一样安然入睡,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就怕讨债的赶来,因为借钱的窟窿越来越大,不知怎样才能弥补亏空。就在这时,忽然响起的一阵敲门声打断了丁岚的思绪,她万般无奈地开门一看,自己面前站着的竟然警察,她顿时意识到自己撒下的弥天大谎已经漏了破绽,对外宣称自己所拥有的巨额财产,也成为了一个泡影。面对冰凉的铁铐她毫无反抗,非常知趣地跟随民警钻进了警车。

  案情:市场火爆 萌发贪心

  打开审讯卷宗,事情还要追溯到2000年。

  这年7月,从大庆油田退休后的丁岚来到招远,生活安顿之后,她并没在家按享清福,而是在县城四处寻觅适合自己的商机,最终选择了做邮票生意。2003年她在招远一家珠宝首饰城租用店铺,为邮币卡的运行投进一笔可观的资金,几年下来因经营不善和资金短缺的原因,无奈将这个店铺转让给了同行刘老板,可自己并没挪窝还在这家店里给人打工,并教给刘老板如何经营邮币卡市场。

  2008年七八月间,全国的邮币卡市场走出低迷一夜火爆起来,丁岚投资的欲望也随之燃烧起来,由于资金问题她无法投入,于是便对经常前来购买邮币卡的宋颖、蒋敏等客户宣称,眼下“邮币卡”市场开始方亮投资就能增值,千万别错过挣大钱的最佳时机。宋颖和蒋敏知道丁岚对邮币卡市场比较熟悉,决定委托她帮忙做这笔生意。

  当时,丁岚手里没有大量资金,她就让宋颖和蒋敏投钱,自己负责具体操作。几个人商定后,宋颖和蒋敏每人先期投资了五六万元,刚开始的时候还是三人一起到北京邮币卡市场,丁岚根据自己的经验为她们上货,回来后分给她们个人保管,等市场行情出现了攀升,丁岚再带领她们将货拿回北京市场卖掉,每次邮币卡的回报率平均一万元盈利在300-500元之间,就这样经过多次来回炒作,到年底,宋颖和蒋敏每人分了三万余元红利。而据丁岚交代,在这个过程中,自己“就是得了点差旅费”,她越想越感到自己的付出和收获不成比例,忙活半天只为她人做了嫁衣。

  使招:抛出诱饵 多处“吸金”

  转过年来,丁岚要改变以往“出工不得利”的僵局。

  虽然,在去北京市场买卖邮币卡的过程中,宋颖、蒋敏知道了一些其中的买卖细节,丁岚心理清楚现在她们还不敢另起炉灶。于是,丁岚就提出由宋颖、蒋敏出资,自己具体来操作邮币卡的买卖,另外两人每月只得固定的利息。她们的口头协议是,每月每万元返利300-500元,遇到急用钱的时候,丁岚每月万元返利在1000元左右。丰厚的红利,再度激起了宋颖和蒋敏回笼资金的热情,她们在倾其自家所有的同时,又把手伸向了亲戚朋友,丁岚看着她们集资的劲头由衷高兴,当得知有些钱是从比较困难的朋友家借的时,丁岚也不含糊,主动向两个姐妹承诺,像这样的每万元月返利1200元!

  凭借大气候,丁岚邮币卡的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在金城招远也有了一点小名气。2009年7月的一天,慕名的李月通过宋颖介绍认识了丁岚,她主动对丁岚说,自己有的是钱,就是派不是用场,请丁大姐帮忙在邮币卡市场投资。这年八月份李月先给丁岚投了10万元,第二个月按约定又投了11万元,后来李月分次又投入30余万给丁岚。宋颖和蒋敏见状也不示弱,紧随着给丁岚投了20余万,几个人累计投了80余万,丁岚也按期给她们付利息,从不怠慢。可是,邮币卡市场并不是攀升不降,投资也不是只赚不赔的,丁岚这种打肿脸充胖子的做法,就是为了扩张“吸金”的欲望。到2009年底,宋颖她们几个人的本金80余万元的本金只剩下40余万,而这40万基本上被丁岚用来为新增投资者支付了利息。 

  显形:身陷困境 不能自拔

  2009年年底出现的40万元亏空,丁岚并没有告诉先前的几个朋友。她担心到了年关她们知道了难受,还怕其他没有讨回本金的人知道了再来要钱,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支付。此时的丁岚还抱有一线希望,只要她们再继续投钱,我就觉得有机会“翻本”。

  而这时的邮币卡市场,正处在持续下滑的阶段,骑虎难下丁岚只能冒险逆行,鼓动别人继续投资。到2010年2月份,仅李月一个人就总共投入250余万元,由于红利不能按月结算,丁岚给她打了一张欠条本息共277万元。审讯时丁岚说,开始我还能按时支付利息,但有些投资人崔要本金,只能从李月等人投的钱里来支付,后来连利息也不能按月正常支付了。

  亏空越来越大,但丁岚却时刻想着翻本。2011年春节后,李月找到她问欠的利息怎么办,丁岚谎称钱都压在货上了。之后,她又从李月的朋友王华手里借来370万元,先应付那些天天上门催要本金的人。对出现的新亏空,丁岚就再次向朋友的朋友或朋友的亲戚等伸手,并许诺高额回报,致使债务链越拖越长,受害者中有经商的大老板也有下岗职工,他们不知实情地陷入了恶性循环。据招远警方统计,从2008年到2011年7月,丁岚先后非法集资1697万余元,至案发时,她除了归还本金318.3万元,支付利息349.36万元,支付好处费3.1万元,以物抵款209.17万元,其他的800余万不知所踪。

  据参入办案的经侦民警介绍,这桩特大集资诈骗案件之所以耗时半年多时间,主因就是调查取证的难度非常之大。犯罪嫌疑人丁岚为了牟取暴利,将自己从里到外进行了很严实的包装,说自己有巨额财产,并鼓吹投资回报的丰厚,使投资人心甘情愿的给她掏钱,然后抱有侥幸心理期待回报,当案发后受害人大多又不愿意配合公安工作。犯罪嫌疑人丁岚三年集资诈骗,先后有上百人与其进行资金交易,竟从来没有账目记载,由于时间跨度长,犯罪嫌疑人和受害人的记忆都模糊不清,认定具体资金的数额十分困难。

  为此,招远市公安局经侦大队根据审讯所掌握的线索,分批派出多路民警远赴东北三省、北京、天津、河北等地,对六家商业银行的80多个网点逐一对证,先后调取各类凭证470多份,走访受害群众及知情人200余名,全面厘清了丁岚的犯罪轨迹,于2012年2月,将这桩特大集资诈骗案成功告破。

  警方提醒

  经侦民警认为,非法集资主要是利用人们渴望致富的心理,以短期内高额回报为诱饵,诱骗人们进行投资,骗取投资者钱财、损害投资者利益的非法犯罪行为。非法集资是犯罪行为,一旦造成经济损失,需要当事人自己承担。警方提醒市民不要轻信高额回报等承诺,以免造成无以挽回的经济损失。(卢金增 徐忠 周宗光 张国忠)

 

责任编辑:宋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