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鸡烟要回来了 难寻当年百姓味

2013-10-25 15:11: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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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大鸡烟物美价廉,广受欢迎

网友所传新大鸡烟包装
重新复出的大鸡烟上多了“泰山”字样记者 王善龙 摄

  鲁网10月25日讯 “大鸡烟要回来了!”最近一段时间,关于“大鸡”烟将重新上市销售的消息逐渐被传播开来,曾经是济南烟民最爱的大鸡烟又成为了大家热议的话题。昨日,记者从济南卷烟厂采访了解到,新“大鸡”将于11月20日左右开始销售,目前虽然配方还在不断改进,但肯定会保留原来“大鸡”烟的枣香味,初步定价为每盒15元。 

  曾是济南的“百姓烟”因销售区域小被迫停产

  作为当年济南烟民的最爱,“大鸡”烟曾经创造过无数辉煌。“我是1994年来到烟厂,当时走在路上随处可见购买大鸡烟的市民,每次调查市场销量,大家都竖大拇指,那份自豪现在都难忘。”谈起大鸡烟,济南市卷烟厂一位负责人自豪的告诉记者,当年“大鸡”烟还是婚礼上的常客,不仅因为包装喜庆,还因为大鸡和大吉同音。除了作为婚庆用烟备受青睐之外,大鸡烟2.5元、3元每盒的价格以及独特的枣香味儿,也成为普通老百姓吸烟的首选。

  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在他的印象中,大鸡烟生产量一直是居高不下,有时甚至供不应求。据统计,2006年停产当年,大鸡烟的年生产量达到了45万箱,占当年济南卷烟厂生产总量的50%以上。

  虽然在济南取得了不错的业绩,但由于“大鸡”烟销售区域只是在济南周边地区,以及鲁西、鲁中等少数城市市场占有率较高,相比较其他品牌,销售量仍然较低。而根据国家调控政策,山东省香烟生产计划在200多万箱,每个地方只能保留一个香烟品牌,为保护和做大做强“大品牌”,主管部门经过研究,决定割舍部分销售量、知名度较小的品牌,其中就包括大鸡。

  2006年12月,经历了64年风风雨雨后,大鸡烟正式停产。

  保留原有的枣香味儿 焦油含量降低到10mg

  从2010年开始,烟草市场掀起了一股“怀旧”热,国内很多当年和大鸡烟情况相近的香烟纷纷重新“上岗”,并取得了不错的市场口碑。而在品尝了众多不同口味的香烟后,济南市民也开始怀念“大鸡”独特的枣香味,纷纷呼吁重新生产。在对906户居民进行入户调查后,济南卷烟厂从今年年初开始筹划恢复“大鸡”。“配方我们一直保留,进行初步改进后,口味更加柔和,而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焦油含量也从15mg降低到了10mg。”

  据负责人介绍,由于已停产七年,市民既怀念原来的味道,又有了更高的要求,为确保“大鸡”重新上市后能得到市民肯定,他们没有立刻投放尝试,而是通过市民品吸继续改进。“到目前为止已经举办了6次大型品吸会,1000位市民品尝过并提出了意见,配方仍没有最后确定,但肯定会秉承原来的枣香味。”

  重新上市后“大鸡”将归属“泰山”系列,新包装样式还未正式确定,风格肯定不会有太大变化,但会加上泰山标记。这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新“大鸡”将于11月20日左右正式上市销售。

  市民反应

  “还是熟悉的味道 价格却不再熟悉”

  在提到价格问题时,这位负责人表示正在等待有关部门核准,初步价格定在15元。“这是经过前期市场调研,结合市民意见和烟草成本制定的。”

  在经过厂方同意后,记者带了一盒“大鸡”烟的样品离开,并随机送给几位市民品尝,大部分人都感叹“很熟悉,很舒服”。家住北园大街的李大哥从上大学时就接触“大鸡”烟,2006年听说要停售时还特意购买了两条保存,在重新品尝到“大鸡”烟后,他随口就说出了一句熟悉的广告词。“还是熟悉的配方,还是熟悉的味道。”

  然而在听说新“大鸡”的销售价格为15元时,很多人表示偏贵。“大鸡当年之所以受欢迎,一个是因为大鸡就是大吉,比较吉利。更是因为它便宜,我记得当年最便宜的两三块钱,贵点的也就是5块钱,属于低档烟,任何人都能抽,现在价格翻了5倍,估计很多人难以接受,还是希望价格能亲民一点。”李大哥说。

  除了市民外,零售商们也很担心新大鸡的销售情况。历山路上一位商店经营者告诉记者,这两天经常有熟悉的客户询问新“大鸡”的售价,大家都感觉应该在8—12元之间,还有顾客叮嘱他帮忙留几盒。“15元左右就属于中档烟,这个价位消费者虽然也不少,但香烟品牌很多竞争激烈,大鸡烟的确有独特优势,可以打怀旧牌,但如果想占领市场还要看质量,短时间大规模销售很难。”记者 陈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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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鸡烟的历史

  1942年秋,山东军区后勤部在莒南县横沟村的一户贫农家里,创办了利华烟草公司,后改称山东大鸡烟厂。开办之初,主要以销售卷烟为掩护,到敌占区搜集军事情报。

  1943年春,山东军区后勤部对大鸡烟厂增加投资,规模迅速扩大,将产品正式定名为“大鸡”牌香烟。1945年秋日本投降后,烟厂随部队迁到了大店镇。当时“大鸡”烟曾是党的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用烟之一。

  1948年元月,华东局决定将部队经营的卷烟工业移交地方政府统一管理。

  1949年9月新中国成立前,山东省政府批准将“大鸡”烟这个牌号转到济南烟厂生产。该品牌一直使用至2006年11月。

责任编辑:苏志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