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实施企业年报制度 年检不用每年都跑工商部门了

2014-02-28 17:59: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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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2月28日讯(记者 刘梅婷)记者从今天举行的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3月1日开始,企业年检制度将变为年报制度,这意味着企业不用每年年检都跑工商部门,降低了人力、时间和经营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

    企业年度检验,是企业登记机关依法按年度对企业登记事项有关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监督管理制度。尽管这种制度在监督管理中发挥过积极作用,但也存在一些弊端。记者了解到,未来企业将按年度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增强企业信息透明度,变企业对监管部门负责为企业对社会负责,实现社会共治。

  “将现行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一方面,企业只需填报年度报表即可完成年报,取消了以往年检所必需提交的审计报告、许可证件和其他年检材料,企业也不用每年年检都跑工商部门,降低了人力、时间和经营成本,减轻了企业负担。”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向维凯说。

    “另一方面,年度报告公示作为企业的一项法定义务。企业每年在规定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供社会公众查询,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政府相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均可查询企业真实状况,倒逼企业规范经营。”向维凯表示,此外,将年度检验改为年度报告公示,也有利于避免企业因疏忽大意而陷入不可逆转的退市境地。

责任编辑:李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