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36名领导干部接受经济责任审计
◆从局部和地方利益出发,越权制定激励和促进经济发展政策措施
◆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关注资源利用、环保、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少
◆贯彻落实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等不到位
□记者 赵小菊 通讯员 贝 翔 王照生 报道
本报济南3月21日讯 省审计厅今天公布2014年度省级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计划,将对36名领导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包括2个设区市市委书记、市长同步审计项目,2名高校党委书记、校长同步审计项目。
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项目计划包括省管企业法定代表人经济责任审计11户,组织对6县、6省直部门单位、6省属高校和1市级审计机关领导干部进行审计。
据省经济责任审计办公室相关人员介绍,2011年至2013年,省审计厅共对5个市和35个县(市、区)92人(次)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进行了经济责任同步审计。从审计结果看,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的情况总体是好的,了部分带有普遍性和多发性要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在贯彻执行国家经济政策和遵守法律法规方面,一些地区多从局部和地方利益出发,越权制定激励和促进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导致违反国家政策的行为发生;二是一些领导干部在领导地方经济发展方面,片面追求经济发展,关注GDP、财政收入增长和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多,关注资源利用、环境保护、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少;三是受地区财力限制、技术方法手段落后、传统方式习惯束缚等因素影响,贯彻落实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和政府采购制度等财政改革措施不到位。
在今年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将积极探索将自然资源资产作为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重要内容,促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政绩观;加大对违法违规案件和经济犯罪线索的查处,关注腐败易发多发重点领域、重要部位和关键环节,严查国有资产损失、资源毁损、环境破坏和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等重大违法犯罪行为,推动问责追责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