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莱签署人社一体化协议 就业社保将享受同城待遇

2014-04-25 14:02:00 来源:鲁网 大字体 小字体 扫码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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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网4月25日讯 4月24日,济南市人社局与莱芜市人社局正式签署济莱协作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一体化建设框架协议,记者从济南人社局了解到,双方将在就业、社会保障、人才交流合作、职业技能鉴定四个方面开展全面合作,共同推进济莱同城化进程。

  “一点登录, 两市共享”

  “济莱两市将在年底前完成‘建立统一的就业、人才信息发布平台’这项工作。”济南市人社局相关人士介绍,济莱两市将在就业信息网、人才服务网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相关网站建立首页地址链接,并开设统一的信息发布专栏,实现求职、招聘以及人才信息资源互联互通。相关人士表示,“通过放宽后台管理权限,研发统一的信息发布平台,逐步推进济莱两市就业人才信息发布一体化,实现两市信息‘一点登陆,两市共享’。”同时,探索建立统一的创业项目资源库,让广大创业者共享创业项目信息。

  据介绍,济莱两市还将在今年建设区域性人才网站,共建网上人才市场。为了让人才信息被更好利用,用户在一个网站发布登记招聘等相关信息后,两市的网站将同时发布。

  职业技能鉴定 将统一标准

  据了解,济莱两市将在今年底前建立统一职业技能鉴定体系,职业技能资格证书互认互通的工作。“建立统一的职业资格标准、鉴定考核制度、技能人才数据库,每年5月、11月的两市技工院校和职业院校学生的毕业技能鉴定,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命题、统一考核、统一阅卷鉴定。”

  简化派遣手续,大学生可少跑腿

  记者了解到,济莱两市简化就业派遣手续、同享创业孵化优惠政策等四个方面的工作,预计上半年完成。

  已派遣回济莱两市生源地的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期内在两市实现就业的,无需回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开具同意其到对方城市就业的函,就业地就业主管部门可直接凭报到证、网签就业协议书派遣该毕业生至用人单位。“也就是说,比如莱芜生源地的毕业生在派遣期内,如果在济南找到了工作,以前需要返回到莱芜开同意到济南就业的函,现在济南就业主管部门可直接凭报到证、网签就业协议书派遣该毕业生至用人单位。”济南市人社局的相关人士如此告诉记者,同样,派遣地为济南的学生,如果属济南生源,也可以在莱芜人社局办理手续。

  医保社保可享同城待遇

  根据协议,为推动区域内社保关系正常转移接续和信息交换,两市社保经办机构将建立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会商机制。依托国家人社部社会保险转移接续平台,逐步实现两市社会保险转移接续信息共享。定期交换比对退休人员和在职人员信息,防止参保人重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两市还将建立城乡居民医保管理会商机制,定期会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及转移接续问题,交换城乡居民参保人员信息;加强城乡居民医保工作经验交流,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共服务均等化。

  异地分公司可就地委托人事代理

  “双方确定,总部在对方而分支机构在本市的人事代理单位,可以由总部与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签订委托协议,按照协议收费标准向分支机构提供相应服务。”济南市人社局的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一项工作也是框架协议中的一大亮点。”

  这项工作的进展将会给有分支机构的企业带来极大的便利。“比如说这个企业的总部在济南,但分支机构在莱芜,莱芜员工的人事管理仍然还是在总部,有人事方面的手续还要回到总部济南办理。一体化之后,分支机构可在当地委托人事代理机构,就不用再回总部了,可以和莱芜人才服务局签订委托协议,莱芜人才服务局就会为莱芜的这个分支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服务。”(山东商报记者王茜)

责任编辑:苏志鑫